东方一路8号物业招租项目
变更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第1次变更信息

评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01秒 变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1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变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00秒 变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00秒 变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600615 项目名称 东方一路8号物业招租项目
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1、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一路8号(东兴宿舍6370):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一路8号(东兴宿舍6370)2、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一路8号B(东兴6370厂房2):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一路8号B(东兴6370厂房2)3、东方一路8号(东兴6370厂房1):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东方一路8号(东兴6370厂房1)
面积/数量 1、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一路8号(东兴宿舍6370):1870.00平方米2、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一路8号B(东兴6370厂房2):2250.00平方米3、东方一路8号(东兴6370厂房1):225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60月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182,860元/月(厂房: 29 元/㎡/月, 宿舍: 28 元/㎡/月。)
租金的递增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四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10%。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宿舍(工业)
履约条件 1、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2、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当月租金;3、经营范围限制:禁止经营“散、乱、污、危”企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4、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5、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6、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7、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8、租赁物业目前在租,如原承租人迟延交付房屋的,以实际交付之日为起租期,且不视为出租方违约;9、原承租人系环保监测企业,意向承租方需对租赁物业环保现状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实地勘察,并需向有关部门了解租赁物业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以及需要进行的整改,自行评估以租赁物业当前现状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且保证承担整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因租赁物业的环保现状、设施设备未完善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以及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
其他补充说明 一、物业情况: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一路8号,总租赁面积为 6370 ㎡(厂房4500㎡宿舍1870㎡)。物业租赁用途为工业。(一)有主体消防;(二)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目前物业状态:在租,原承租户为 东兴喷涂(深圳)有限公司。二、投标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548580元 物业管理费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一)产生3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公开招标;(二)产生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三)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四)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调整租金价格重新招租。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评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1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原件备查)。

交易保证金

金额 548,58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 黄工;苏工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东方二队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招租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租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 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方式:(1)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2)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机构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低于履约保证金时,差额部分由中标人补足。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