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6〕21号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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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26〕21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前海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219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挂牌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代码

宗地号

土地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土地使用年限(年)

44*开通会员可解锁*GB00219

T201-0233

前海合作区南山街道

二类居住用地

11856

36750

164500

32900

70

二、出让条件

(一)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部分为商品住房,出让宗地按照“不设上限,竞地价,价高者得”的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函。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认定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违反竞买人关联性要求参加同一宗地竞买的,取消该企业及其控股各个公司该宗地的竞买资格;已竞得宗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

(三)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时提交明确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的说明材料。

独立竞得的,竞得人可以在前海合作区依法注册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联合竞得的,可以并仅限联合竞买各方联合在前海合作区依法注册设立一家项目公司。竞得人可通过签订《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名下。

(四)本公告出让宗地意向竞买人须在申请确认竞买资格时提供《关于“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承诺提供“交房即发证”服务,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

(五)本公告出让宗地住宅36650平方米允许分割转让;物业服务用房100平方米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不得转让。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落实《宁静小区建设技术指南》指标管控要求,按照《噪声污染防治专篇编制要点》规定,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篇编制,并按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预留充足噪声污染防治资金。

(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落实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报告及景观照明“三同时”的相关要求,并做好地质灾害防护等相关措施。

(八)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等相关规定。

(九)本公告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十)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本宗地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应满足《T201-0233宗地规划设计要点表》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十二)本公告出让宗地用地范围与规划市政设施无冲突,若涉及现状管线的改迁或保护,需取得管线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的同意。

(十三)本公告出让宗地其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详见公告附件。

(十四)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公告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应具备前述资格)。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并打印《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前,到交易大楼提交以下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1.《书面报价单》;

2.《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

3.《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

4.《关于“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

5.股东结构关系证明材料;

6.其他按照《竞买须知》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应当提交的材料。

五、确定竞得人办法

挂牌期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规定确定竞得人。

属“多人竞买”的,将在挂牌期截止时间届满后进入现场竞价环节,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现场竞价环节如无人报价,则确定《书面报价单》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有2个或2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的,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相关程序详见《竞买须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

六、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前海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七、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

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前海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土地出让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具体详见《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九、“交地即交证”服务

竞买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同意按“交地即交证”模式同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无需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同意同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出让合同》、办理《付清地价款证明》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拟成立全资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同意同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出让合同》。

十、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

自缴清全部地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向市前海管理局提交如下资料:

(一)经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的《商品住房用地购置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二)竞得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三)境内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审计报告》,具体列明以下内容:

1.土地竞得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基本情况;

2.承诺并实际核查土地竞得主体提交的《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3.穿透核查土地竞得主体及控股股东、资金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明确说明土地竞得主体的实际资金来源(如涉及关联方,要说明最终关联方的资金来源类型);

4.针对“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是否属于企业股东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是否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是否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是否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作出结论。

审计报告后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明、证券期货资格证明等。

上述资料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代收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根据竞得人提供的材料,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竞得人土地购置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并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前海管理局出具书面审查结果。市前海管理局收到审查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竞得人。

土地购置资金来源审查未获通过的,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退还,禁止该企业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十一、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书面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关于竞买人关联性的承诺函》《关于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函》《关于“交房即发证”的承诺函》《申报表》《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场摇号操作指引》《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人关联性审查操作指引》《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等)。本公告同时在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需咨询本公告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径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规划条件)、*开通会员可解锁*(用地出让);

网址:http://qh.sz.gov.cn/。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6号土地业务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址:https://www.szggzy.com/jygg/list.html?id=tdky。

出让人: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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