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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603706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旧市场东街6号 |
| 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翠路北58华泰超市(光翠路店) |
| 面积/数量 | 49.2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不允许 | 出租期 | 3年(自物业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起始时间) |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78.3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限定为商业范畴,严禁从事产生噪音、环境污染及加工类等违规行业。) | ||
| 履约条件 | 1.租金按月支付,每月10号前以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当月租金;2.其他相关费用:水电费等费用均含损费,按出租方要求缴纳;3.不得转租、分租;4.租赁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拆除。在此情形下,乙方的装饰装修损失、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需要补偿或赔偿的,由承租方自行与房屋征收部门或城市更新、旧改实施单位协商处理,出租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出租方无须对承租方上述及其他项目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或赔偿;5.租赁期满或中标弃标的,承租方应在3日内无条件腾退商铺,并结清租赁期间产生的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全部相关费用。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项目情况物业结构:旧街商铺为混合结构;物业情况:空置;规划建设手续情况: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手续情况:无(所有消防由中标方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办理);资产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 出租用途:限定为商业范畴,严禁从事产生噪音、环境污染及加工类等违规行业。出租期限:3年(自物业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起始时间)。免租期限:一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不涉及优先承租权;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不允许联合承租;租金支付方式;每月以银行转账交纳当月租金二、其他补充1.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签订合同后,物业以现状交付;3.本项目招租底价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4.本项目免租期包含在出租期限内。三、交纳交易保证金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具体方式:(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前按公告要求报名;(2)意向承租方现场报名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公开竞价。(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4)以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自身对公账户。3.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承租方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4.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业务系统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备注:如果出现意向承租方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意向承租方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的情形的;;(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4)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5)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销申请,不提交报价(但其他意向方已提交报价的除外);(6)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7)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2个月租金(以租赁合同最后一年的月租金价格计算)。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承租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被执行人名单。3.意向承租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物业用途符合招租公告经营业态限定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竟价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对招租人造成的损失。6.不接受联合体承租。7.意向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曾与出租方履行物业租赁合同过程中存在私自转租、分租、逾期交纳租金、欠费等违约行为,如有应在报名前缴清所有欠款,未缴齐欠款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承诺函。8.意向承租方承诺在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会以任何理由提出退租申请。若在三个月内提出退租申请,将自愿放弃商铺租赁押金,同意出租方全额没收该押金作为违约赔偿,且不提出任何异议。(提供承诺函)。9.曾参与出租方(深圳市光明侨新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租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拒签合同的单位及自然人,一律不具备本次竞租资格;报名截止后由出租方统一查询,以出租方查询结果为准。10.原承租人或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视为已充分认可市场价格与竞价规则,承诺理性报价、不恶意抬价、中标必履约;中标后弃标的,除没收保证金给招租人外,自愿承担出租方商铺空置期的经济损失,并立即腾退商铺。原承租人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函;11.如承租方确需经营餐饮业态,须自行依法办理餐饮经营所需全部证照,严格落实排污、排烟、油烟净化、噪声治理等环保及安全措施,确保符合环保、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因餐饮经营产生的环保处罚、民事纠纷、邻里投诉或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承租方提供承诺函。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业务系统发送短信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业务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通知结果。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团体法人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2.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竞价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原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3.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执行人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应显示查询结果,并盖单位章,自然人加签本人姓名并按本人指模)。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www.gsxt.gov.cn,应包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盖单位章,自然人或非企业性质单位无需提供)。5.提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页面截图(查询网站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盖单位章)。6.提供《物业用途承诺书》(详见附件)。7.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8.提供《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详见附件)。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2,842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9楼 |
| 联系人 | 黄工;深圳市光明侨新实业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88212460;2743458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光明侨新实业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2.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3.如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由承租人负责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4. 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标(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6.租赁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拆除。在此情形下,乙方的装饰装修损失、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需要补偿或赔偿的,由承租方自行与房屋征收部门或城市更新、旧改实施单位协商处理,出租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出租方无须对承租方上述及其他项目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或赔偿。;7.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8.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9.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10.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11.交易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12.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知悉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条款。13.承租方不得自行拆除、破坏、改造本物业的承重墙,由此造成的损失、安全风险等,由其自行承担。对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招租人可向承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14.商铺水电费均含损费等;15.租赁期间,除政府依法出台强制减租政策外,承租方自签订合同后不得无正当理由向出租方单方提出降租要求;16.中标人若出现下列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招租方有权将其列入招租方资产招租黑名单,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禁止参与招租方所有资产招租项目:(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逾期拒签租赁合同的;(2)承租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腾退物业、逾期不搬离的;(3)拖欠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经催告后仍拒不结清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