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云璞花园2栋一单元3至12层共66套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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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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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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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522603794 项目名称 创城云璞花园2栋一单元3至12层共66套房地产
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冠云街9创城云璞花园
面积/数量 5337.49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详见履约条件第7条 出租期 10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5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23,616.27元/月(即23.16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每两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住宅
履约条件 1.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5个工作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并对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2.承租方应按时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各项费用:承租方获得本物业承租资格后,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向出租方按3个月月租金标准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最终成交价的合同履约期内最后一年的月租金数额计算),并另缴纳租赁首月月租金及用电押金20,000元、用水押金10,000元。可由承租方委托交易集团将交易保证金转给出租方作为本次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果交易保证金的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则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后的剩余部分退回承租方;如果交易保证金的金额小于保证金的金额,则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补足。承租方拖欠租金6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方或次承租方租用本物业的用途限定为居住,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须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物业出租不得用于安全生产高风险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材料的存储、销售经营等行业;也不得用于违反相关环保法规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会产生噪音污染、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及液体污染的行业,禁止开设汗蒸、足疗、桑拿等娱乐场所;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不得在房屋内停放和充电等;承租方承诺按出租方要求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并接受和配合出租方对承租物业进行相关安全检查及配合落实安全整改事项。承租方或次承租方擅自将本物业用作居住以外的其他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本物业,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4.出租方按物业现状出租,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承租方结合自身物业使用情况,需自行向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单位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水电费(包括排污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3.9 元/㎡/月,目前物业处于前期优惠期,物业单位暂按3.6元/㎡/月收取,如物业单位调整收费标准的,承租方应按新标准向物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或要求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0.25元/㎡/月)等,承租方拖欠上述费用的,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抵扣;上述相关费用不含在月租金内,其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由承租方自行了解。5.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维护保养承租物业范围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负责房屋内部的所有维修义务,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房屋及其设施损坏的,承租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6.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违规搭建建筑物,不得对物业主体结构进行改造。承租方如对物业进行再次装修,需书面提出申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装修图纸及造价费用清单,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实施装修不得损害本物业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装修改造所涉及图纸、施工批准等按法律相关规定向政府部门进行报建及验收,装修方案(图纸、施工批准等)及政府批复手续需向出租方报备(装修方案所涉装修图纸等文件,加盖承租方印章后报出租方备案留存),报备不视为出租方对方案进行审批、核准,装修方案的合规性以上级审批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前,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实施相应行为。否则,承租方必须对该等非法工程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独自承担责任。7.承租方原则上不得整体转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转租的,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整体转租。整体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承诺对承租的物业加强管理,确保次承租方不得再将物业部分或整体转租他人进行牟利,出租方书面同意除外。承租方经营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割出租,房间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8平方米。承租方转租的租期不得长于剩余租赁合同年限,且需于经营出租的租赁合同内予以载明。8.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意向继续租赁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3个月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9.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办理完成物业移交手续,并在退租后15个工作日内迁出本物业、注销在该物业注册的营业执照。若承租方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出租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强制收回本物业10.承租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相关第三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出具书面连带保证书,为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的全部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若担保人已婚,须由其配偶共同签署担保文件。担保期限至租赁期满之日起两年。此外,承租方必要时还需提供不低于租赁押金金额的实物担保。若承租方拒绝按前述约定出具相关担保文件或提供实物担保,即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11、承租方如有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权变更等情形,需提前告知并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等。12.其他履约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相关条款。
其他补充说明 1、交易服务费按《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3、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4、不允许联合承租;5、权属属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有变压器;有电梯;本项目招租人非物业房产证登记人,但招租人有权负责本物业的运营管理(含组织招租工作)与租金催收相关工作,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6、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阶梯价为:1000元/月),延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7、意向承租方应充分知悉,报名期间可在阳光租赁平台取消报名,报名公告期满后,若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须与招租人采取协议租赁,租赁价格不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若意向承租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协议租赁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8、交易集团交易保证金的处理(1)被确定为成交人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①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和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谈判委托方和成交人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实施机构确认同意)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原路退回。②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实施机构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履约保证金时,交易实施机构将相当于履约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租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交易保证金低于履约保证金时,交易实施机构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2)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9、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现场踏勘联系人:邹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10、澄清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11、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租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第10年月租金为基础计算)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轮报价),竞价阶梯为人民币1000元/月;2、信息公告期限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的处置方式: 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3、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项目日程

竞价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需具备以下资格: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为200万元或以上(①提供营业执照;②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注册资金)。2、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且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注册成立时间)。3、意向承租方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纳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项目经理在招租公告公示期满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和http://zxgk.court.gov.cn/shixin/);4、意向承租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深圳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同时提供自有员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查询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等)二、意向承租方均需符合以下条件: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所有条款(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2、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辖属企业发生过重大纠纷或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案件(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2、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需显示注册资金;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如有);4、提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深圳市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同时提供自有员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查询证明或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等)。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交的其他材料:1、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①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并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管理责任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等所有条款(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函);②意向承租方及意向承租方股东、高管、实际控制人未与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辖属企业发生过重大纠纷或存在未了结的诉讼案件]。2、提供承诺函(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如为个人报名则材料需签字加盖指模,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期间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370,848.81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人 黄工;林工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湾东智慧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城投商务中心13楼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中标(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2.出租方的租赁房屋,以现状作为出租和交付的条件,室内按现状交付。除前述租赁房屋的必要配套公共区域以外的区域,承租方如需使用并产生效益的,租赁房屋出租方已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备案,开发商已完成相关验收手续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房屋尚未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根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开发商保证回迁安置房房地产权证(红本)最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交付。(具体时间以房产证办理完毕为准)。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瑕疵,承租方完全接受物业条件且不存在任何异议,承租方已明确认可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各方面均达到其租赁用途之目的,不得以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瑕疵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5.承租方租赁期内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和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6.租赁合同履行期间,遇房屋被政府征用、出租方收回、拆迁等情形,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承租方确有实际装修投入的(以承租方按本协议向出租方报备材料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相关的发票、合同、审计报告等),相应装修补偿归承租方。计算标准为剩余租赁期间装修赔付价值取由出租方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的剩余装修价值折算装修补偿。7.带租出售。出租方在租期内可选择带租约出售房屋,承租方知悉该情况,并配合好出租方做好租约权益转让给新的出租方,如出租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不构成违约;出租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按照前述第6点赔偿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补偿。除此以外,出租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赔偿责任。8.清租责任。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承租方负责清退所有租户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租赁期内如有装修及改建投入的,出租方不予赔偿,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对此无异议。9.因承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构成违约的,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向承租方收取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出租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因此造成相应保证金减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出租方通知的限期内补足,相应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10.承租方违约,出租方除行使合同解除权外,出租方有权行使的权利包括:可向承租方要求赔偿出租方因追讨欠款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费用、开支;出租方在提前四十八小时书面通知承租方的前提下,可停止向该租赁房屋提供水、电、封锁租赁房屋等措施,出租方对承租方因此而蒙受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1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间或在租赁期结束时,不得损坏出租方所投入的装修及与租赁房屋不可分离的设备等,并保持门窗、电梯、水电等设施设备完好,如有损坏应予以赔偿(自然使用损坏除外),出租方有权根据评估定损结果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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