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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江门发展集团本部旧电梯更换项目 | 项目编号 | YG25ZY0020677 |
标段信息
| 标段名称 | 江门发展集团本部旧电梯更换项目 | 标段编号 | YG25ZY0020677-01 |
中标内容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 ||||||||||||||||||
| 中标内容 | 项目名称:江门发展集团本部旧电梯更换项目 采购编号:JMJY2025-G004 招标人:江门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门公共资源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梁建峰、余筱芬、胡湘洲、林金凤、黄达明(招标人代表) 中标金额:人民币16万元 中标供应商:广东永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货物型号:广日牌 MAX-E 其他: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共有6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分别是:广东恒达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永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江门铨允电梯有限公司、江门市广州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名优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江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投标人符合性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发现:江门市江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江菱公司”)在其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表”中写明本项目投报的电梯的制造标准为“GB7588-2003”,又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写明:“制作标准 不低于《GB/T 7588.1-2020》和(GB/T 7588.2-2020》”,存在前后不一致的问题。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为标的(采购服务的类型)、报价要求、完工期。而“制作标准”与采购标的密切相关,同属于实质性要求。另外,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的约定:“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但是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若允许江门江菱公司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改变江门江菱公司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此不予江门江菱公司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江门江菱公司不能满足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的要求“本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为标的(采购服务的类型)、报价要求、完工期,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上述实质性内容的要求,如果有一项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认为江门江菱公司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投标报价等指标进行评审、比较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结果如下:
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一致同意推荐广东永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总价为16万元;广东恒达电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总价为19.38万元;广东名优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总价为20.9万元。 本次评审是在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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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事项说明 |
中标结果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中标价(元) |
| 9*开通会员可解锁*420967 | 广东永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