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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好用、管用、实用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村庄土地开发建设强度作出实施性安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编制了《潘集区芦集镇城北村、戴庙村、葛楼村、罗集村、王桥村、荣庄社区、董圩社区、秦圩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下一步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现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将规划成果进行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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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699117
一、规划范围
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为3492.55公顷,涉及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4.84公顷;故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3467.70公顷(不包含城镇开发边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年;近期至2028年,远期至2035年。
三、主要内容
(一)村庄分类
城北村为城郊融合类类村庄,戴庙村、葛楼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董圩社区、荣庄社区、王桥社区、罗集村、秦圩村为搬迁撤并类村庄。
(二)规划人口
户籍人口2.05万人,常住人口1.6万人。
(三)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规划农用地总面积3116.81公顷(约4.6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109.61公顷(约3.16万亩);规划建设用地314.10公顷(约4711.45亩),其中村庄建设用地234.08公顷(约3511.13亩,含13.81公顷留白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36.16公顷(约542.37亩),其他建设用地43.86公顷(约657.95亩);未利用地36.80公顷(约551.99亩)。
(四)道路交通规划
对外道路交通:加强村庄公路安全管理,根据公路法国道G345两侧退让道路红线外距离不少于20米,省道S239两侧退让道路红线外距离不少于15米。对沿线绿化景观进行重点打造,形成景观通道。
村庄主要道路:对村庄干道进行提升,村庄主要道路路面为沥青道路,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路面宽度为4.5—6米。
近期建设项目表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建设年限 |
备注 |
| 1 |
产业发展 |
光伏发电项目 |
沉降区 |
2023-2028 |
|
| 2 |
一二三产融合项目 |
城北村 |
2023-2028 |
||
| 3 |
城北村农业产业项目 |
城北村 |
2023-2028 |
||
| 4 |
农产品加工企业 |
城北村 |
2023-2028 |
||
| 5 |
氢能项目 |
秦圩村 |
2023-2028 |
||
| 6 |
戴庙村农业产业项目 |
戴庙村 |
2023-2028 |
||
| 7 |
葛楼村村农业产业项目 |
葛楼村 |
2023-2028 |
||
| 8 |
基础设施 |
G345潘集区田集至姬庄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
| 9 |
S239 蒙城界至凤台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
| 10 |
朱集西煤矿铁路专用线(光伏或土地整理)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
| 11 |
输电线路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
| 12 |
村域生产道路硬化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
| 13 |
入户路硬化 |
城北村、戴庙村 |
2023-2028 |
||
| 14 |
道路亮化工程 |
城北村、戴庙村 |
2023-2028 |
||
| 15 |
雨水管网建设 |
各居民点 |
2023-2028 |
||
| 16 |
污水管网建设 |
各居民点 |
2023-2028 |
||
| 17 |
公服设施 |
戴庙幼儿园 |
戴庙村 |
2023-2028 |
|
| 18 |
生态修复 |
沉降区生态修复项目 |
北部六村 |
2023-2028 |
|
| 19 |
利民新河河岸线生态修复 |
利民新河 |
2023-2028 |
||
| 20 |
架河南三支渠河岸线生态修复 |
架河南三支渠 |
2023-2028 |
||
| 21 |
沟渠清淤工程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
| 22 |
坑塘修复工程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
| 23 |
排水沟渠建设 |
戴庙村 |
2023-2028 |
||
| 24 |
集中建设工程 |
新建安置点 |
城北村 |
2023-2028 |
|
| 25 |
新建工业区 |
城北村 |
2023-2028 |
||
| 26 |
国土综合整治 |
耕地和永农整治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
| 27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城北、戴庙、葛楼 |
2023-2028 |
||
| 28 |
宅基地腾退工程 |
北侧六村 |
2023-2028 |
||
| 29 |
林地整治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
| 30 |
建筑风貌塑造 |
外立面墙整治 |
城北村、戴庙村 |
2023-2028 |
|
| 31 |
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整治 |
城北村、戴庙村 |
2023-2028 |
||
| 32 |
人居环境整治 |
垃圾收集工程 |
城北村、戴庙村 |
2023-2028 |
|
| 33 |
水体净化工程 |
城北村、戴庙村 |
2023-2028 |
||
| 34 |
卫生改厕工程 |
城北村、戴庙村 |
2023-2028 |
||
| 35 |
景观绿化工程 |
合编八村村域 |
2023-2028 |
四、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2368.2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109.6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3.13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43.97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7.2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湿地
本村湿地16.62公顷。主要发挥湿地水源涵养、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的土地,规划期须保持湿地面积稳定,提升生态功能,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71.62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179.52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0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2.43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10)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63.40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1)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13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5.53公顷。主要用于公路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5.90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6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34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14.88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642.78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五、规划主要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