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项目名称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水系统生态厂网一体化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药剂采购
二、项目范围
1.服务地点: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
2.四种药剂采购控制价分别为:聚丙烯酰胺(PAM):*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吨,聚合氯化铝(PAC):1050元/吨,次氯酸钠1300元/吨,乙酸钠1250元/吨合计一年价款约22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3.服务内容及范围:日常运营所需四种药剂:聚丙烯酰胺(PAM)、聚合氯化铝(PAC)、次氯酸钠、乙酸钠。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服务质量要求:所有药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污水处理工艺使用要求,提供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质文件。
6.结算方式: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按月/按季度验收结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合法的药剂生产或经营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危险品经营许可证、ISO三体系认证、近三个月CMS第三方出具产品报告单,2023年、2024年、2025年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资信证明);
3.人员要求:至少具有两名高级污水处理技术职称人员;
4.供应商具备污水处理药剂供货能力,至少具有3项同类污水处理药剂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四、本项目实际供应商确定方式
1.对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
2.供应商报价超出本项目控制价的按照作废处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作废处理)。
五、采购文件下载
1.下载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 日(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00分~*开通会员可解锁*16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
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西姜寨乡融合大道6号招标人办公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密封及装订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不可采用活页夹等可以随时抽换的方式装订,纸质版响应文件应密封,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七、项目中止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则本项目采购中止。
八、响应有效期
响应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产城融合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产城融合示范区西姜寨乡融合大道6号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开封产城融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纪检监察室附件:询比文件.docx
附件:药剂采购清单.docx
扫一扫,手机打开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