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驾驶服务项目(2026-2029)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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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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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驾驶服务项目(2026-2029)

询比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驾驶服务项目(2026-2029)

2.项目编号:4000-CIP20260016 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选定服务商,为采购人及其属下企业(包括子公司、合同期内新成立的企业(如有))提供日常公务、生产经营业务驾驶服务,并接受采购人日常用车统一调度安排。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增加或减少)驾驶员数量。

本项目由采购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采购。成交人分别与需求单位[采购人及其属下企业(包括子公司、合同期内新成立的企业(如有)]签订车辆驾驶服务合同,各需求单位承担的义务及责任以实际服务情况及其与成交人签订的驾驶服务合同为限,各需求单位之间无任何连带责任、担保责任。

服务期限:三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4.项目最高限价:1000万元(不含税)。

5.成交响应人数量:一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和范围: 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包括子公司及合同期内新成立的企业如有)]提供日常公务及生产经营业务驾驶服务,范围:广州市内及广东省内。

2.服务期限: 三年

3.服务地点:广州市及需求单位指定的其他地点

4.服务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分支机构来参与项目,需提供总公司的独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询比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响应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响应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完成过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驾驶服务类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显示提供驾驶业务服务内容部分、签字盖章页等。

(四)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在《响应人声明》中声明: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广州发展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66月181200 20266241730(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为“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报价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询比采购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开通会员可解锁*66074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6月25日9 0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异议

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比采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07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xiegh@gdg.com.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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