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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26-2027年度内河平板船舶煤炭运输外委项目(项目编号:3010-CIP20250003)进行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响应人参加响应。有关询比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内河平板船舶煤炭运输外委项目
2.本次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的内容: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煤炭运输配送服务(平板船),自装货港(珠电码头、外港码头(含新沙港码头、西基港码头、海昌港码头)、高栏港码头)将煤炭装船运输至目的地码头,目的地码头为: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中山粤海能源有限公司、江门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卸货码头。平板船航线煤炭配送驳船外委,每年运量约110万吨,分配给2~5家船务公司承运,入围单位将同时作为采购人后续新开拓配送航线备用运力。但合同期间采购人不承诺运量保底量和各码头运量分配比例,采购人将根据甲方运力需求、船舶的调度、码头的生产等实际业务情况安排其承运航线运量。
2.2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提供服务的地点:驳船配送起点共三处,分别为珠电码头、外港(含新沙、海昌、西基,下同)、高栏港;驳船配送终点为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中山粤海能源有限公司、江门新会双水发电厂有限公司(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卸货码头。
2.4入围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确定2至5家入围单位。
通过资格及有效性审查的响应人为合格响应人,评委会在满足“商务技术初始分不低于60分且响应最终价不高于评审基准价(响应最终价根据“第三章 开启、评审及定标办法”8.11款确认)”的前置条件(以下简称“前置条件”)的合格响应人中,根据合格响应人的综合得分排序推荐“入围首选单位”、“入围备选单位”及“成交候选人”,详见第三章开启、评审及定标办法。
2.5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运输价包括但不限于油料消耗、人工成本、煤码头服务费、港务办单费、驳船折旧费、管理费用、海事签证费、驳船保险、维修费、税费、危险品申报费、运输损耗及其他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且包括了完成本合同的一切费用。运输价为人民币含增值税价格。
3.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4.合格响应人条件(资格后审):
4.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响应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2响应人具有珠三角的内河普通货物运输权;(提供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
4.3响应人所有服务本项目营运驳船须具有驳船营运资质和内河A级或B级航区驳船运输资质;(提供有效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和《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第2页或《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扫描件);
4.4响应人所有服务本项目营运驳船均购买了财产保险;(提供保险单扫描件,保险须在有效期内);
4.5响应人具备内河运输用途的自有平板船运力不低于1000吨,并且自有或可控的总平板船运力不低于1万吨。自有运力须提供《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前四页扫描件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第1、2、5、11页扫描件,运力以《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B级载货吨数为准,自有运力《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经营人或所有人登记信息应为响应人公司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可控运力须提供《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前四页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第1、2、5、11页扫描件及合作方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条款、签名盖章页等)扫描件,运力以《内河船舶检验证书薄》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B级载货吨数为准,《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经营人或所有人登记的信息应为合作方公司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名;
4.6响应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响应截止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驳船运输业绩,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签名盖章页等),业绩签订必须为响应人,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合作方;
4.7响应人已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3的内容签署盖章响应人声明;
4.8响应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响应人提供的《响应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响应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4.9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10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及响应,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单位须在购买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2潜在响应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购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购买完成后自行在该平台下载电子标书。标书款支付方式为电汇,不接受现金。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响应单位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6.3标书购买费用请电汇(个人名义电汇无效)至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7043940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统一发至采购文件购买所留邮箱)。
6.3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30)。
7.响应确认
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是否参加本项目响应,应在开启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9.响应保证金及交纳时间:响应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响应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采购文件规定账户。响应保证金必须以响应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否决响应。
10.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响应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开启当天采购人在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1号会议室提供网上开启工作指引。
12.其他事项
12.1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与本次响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响应文件资料都不予退还;如中标,采购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响应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响应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采购人不承担响应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13.本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和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7楼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方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38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采购监督部门:广州发展招标管理部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