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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桩基检测及地基承载力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桩基检测及地基承载力检测项目。
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桩基检测及地基承载力检测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2.2项目计划服务期:服务周期自中标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招标人工程项目通过整体验收之日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3提供服务的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电厂厂区原址内。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规定。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3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接过一个单个合同预估金额不小于350万元的类似检测业绩。(类似检测业绩是指业绩材料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的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和技术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类似业绩时间及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本单位社保证明文件(投标截止前近三个月)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3.6近二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3.7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最终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育蕾支行;收款账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59000077。注: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F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易招标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若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招标失败: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 5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交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交纳形式。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及广州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211室。
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开标现场或不到现场,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 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 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将其列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控范围招标活动的投标资格。
15.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黄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唐工、方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35、*开通会员可解锁*-838
电子邮件:bjzj_gz@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人: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