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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南玖辉灯具智慧光能路灯建设项目 |
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正在规划的云南南华产业园区) |
云南玖辉灯具制造有限公司 |
云南十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原南华县老高坝工业园区(正在规划的云南南华产业园区),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10780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80.35万元。项目拟新建生产厂房3栋,新建宿舍食堂楼1栋、门卫1栋等建筑物,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新建3条路灯生产线(3条生产线工艺相同,仅灯具尺寸大小有差异,3条生产线并行设置生产工位,喷漆喷塑和烤漆工段共用,3条生产线并行生产),年组装路灯6000盏,年产3000盏太阳能路灯、2000盏智慧光能路灯及1000盏太阳能交通信号,共计生产路灯6000盏。 |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产粉尘、食堂油烟、垃圾、设备噪声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项目建设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密闭;②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1块;③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池1个;④施工现场设置连续硬质围挡500m,高度1.8m;⑤工地内主要道路和场地晴天进行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临时密目网覆盖1.078hm2; 运营期:(1)热源使用电能,项目喷漆采用水性漆,水性漆为低挥发性物料。 (2)项目剪板、切割、焊接、打磨粉尘经排风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治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18m高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设置排风罩(12个),布袋除尘1个, 18m高的排气筒(DA001,直径0.6m)1个,废气收集管网300m(直径150mm),风机一台,排风量15000m3/h。 (3)喷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18m高的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设置布袋除尘1个,18m高的排气筒(DA002,直径0.4m)1个,废气收集管网200m(直径150mm),风机一台,排风量7500m3/h。 (4)喷漆、烘干工段的VOCS经漆雾过滤后与固化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经18m高的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设置漆雾过滤器1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1套, 18m高的排气筒(DA003,直径0.6m)1个,废气收集管网70m(直径150mm),风机一台,排风量12000m3/h。 (5)剪板、锯切废气G1+等离子切割废气G2+焊接废气G3+打磨废气G4排风罩未收集部分经自然沉降+厂房拦挡后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无组织排放。 (6)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一台,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 (7)隔油池、化粪池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盖密封,异味经自然扩散、绿化吸收后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后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厂房主体建设、场地硬化、设备安装、调试,不产生施工废水。 (2)施工人员不在场地食宿,项目区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现场如厕废水,新建设一个临时旱厕(有效容积5m3)收集处理施工废水,施工期旱厕委托周边农户清掏沤肥。 运营期:(1)生活污水:项目正常运营期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0.88m3/d),不产生生产废水,在老高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之前(近期),项目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1个,有效容积0.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自建化粪池2座(单座容积30m3)处理后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套,规模2m3/d,A2O工艺)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要求后回用,雨天中水暂存于中水池(1座,100m3);在老高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且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远期),项目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1个,有效容积0.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自建化粪池2座(单座容积30m3)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老高坝已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一级A标准限值后排入南侧徐营河。 (2)雨水:经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由项目区西北侧场内道路与园区市政道路交叉口处汇入园区雨水收集管网,设置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排放口1个(YS001)。 (3)老高坝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后,污水经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由项目区西北侧场内道路与园区市政道路交叉口处汇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设置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1个(DW001)。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项目施工时尽量选择低噪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 (3)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若需夜间施工应提前报备并公告;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强度;主要产噪设备应置于室内,并根据产噪原理对其安装减振、隔音、阻尼材料等阻隔噪声传播;加强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况运行。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项目地处工业园区地势平坦,项目建设过程中开挖产生的土石方优先回填于场区内,回填不完的全部运至合法渣土填埋场妥善处置。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由施工方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堆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1)S1边角料、S2废焊条、S4废磨片S5、废塑粉及包装袋、S7废包装袋、S9机加工除尘灰、 S11废布袋、S6废漆及包装桶、S13漆雾过滤装置废滤芯,收集后暂存于3#生产厂房一般固体废物堆存区(位于2#厂房西北侧,占地面积60m2,长×宽=7.5m×7.5m),定期外售; (2)S14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S10喷塑除尘灰:袋装收集,塑粉除尘灰采用单独一套除尘器,且喷塑工段独立设置,颗粒物中未新增其他污染成分,因此,收集后袋装重复使用。 (4)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废贮存位于3#生产厂房东北侧,占地面积10m2。 (5)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设置导流沟、液体收集槽及设置通风系统;进行防渗处理,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m后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后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等防渗:要求该区域地坪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并留存防渗施工照片及相关资料。设置危废管理制度、台账、标识标牌,用于暂存项目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并签订有效的委托处置协议。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简单防渗区:化粪池、隔油池、中水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区为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生产厂房地面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硬化。 重点防渗区:仓库、危废贮存库地面和裙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地面硬化后均涂刷2mm厚度的环氧树脂地坪,确保防渗性能与 6m厚的粘土层(渗透系数 1.0×l0-7cm/s) 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