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仁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项目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09
发布于
云南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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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楚雄仁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项目

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倪家咀村民小组富民机电工业园区内

楚雄仁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源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4万元。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拟以回收废旧塑料聚乙烯(PE)、聚丙乙烯(PP)、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为原料,通过破碎、分拣或挤压造粒加工成产品(塑料片或塑料颗粒)后销售。项目年处理废旧塑料3万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氟氯化碳化合物作发泡剂,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化学助剂,不得回收和再利用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旧塑料。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干燥、起风天气应加强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尽可能减缓行驶速度。

运营期:(1)有组织废气破碎粉尘。在破碎机上方设置上吸式排风罩,颗粒物经集气罩送入布袋除尘器(设计去除效率 95%)进行处理,处置后的废气经过一根 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4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2)项目造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25.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生产车间产生的少量未收集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如厕及洗手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厂区生活污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盥洗废水及餐饮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

(1)项目生产废水经高效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原料清洗,清洗废水每季度更换一次,更换的清洗废水收集于暂存池中经项目区末端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食堂废水先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排至园区道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 进行施工。

运营期: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厂房门窗、墙体尽量采取更有效的隔声及吸声材料;

③生产设备室内安装使用;

④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震;

⑤在厂界和厂区空旷地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经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

(1)本项目产品采用袋装贮存,包装过程会产生废包装袋及标签,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

(2)不合格产品主要来源于挤压造粒过程产生的长度、大小不合格次等级的再生塑料颗粒产品,收集于一般固废贮存区暂存,后同产品一起外售给塑料制品制造厂利用。

(3)项目破碎废气经封闭集气罩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布袋除尘的处理效率为95%,集中收集后厂区暂存,定期出售给废旧塑料造粒企业进行处置,造粒企业需要对废塑料进行热熔,本项目布袋除尘为塑料收尘,出售给废旧塑料造粒企业合理。

(4)生活垃圾收集于生活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经板框压滤机进行泥水分离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6)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废活性炭:为保证吸附效率,需定期更换活性炭,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①重点防渗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分区防渗规范要求。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危废贮存库,防渗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分区防渗规范要求,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x10-7cms。

②一般防渗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分区防渗规范要求,项目生产原料贮存区、产品风干区、产品贮存区、一般固废贮存区、高效沉淀处理系统、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划定为一般防渗区,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x10-7cms。根据项目工艺特点以及现状调查,目前厂房已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出现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项目现有设施基本可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

③简单防渗区

根据项目特点,对于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物的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不采取专门针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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