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牟定县旧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接入系统线路工程项目拟审查公示-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云南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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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楚雄州牟定县旧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接入系统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楚雄州政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楚雄市北浦路118号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楚雄州牟定县旧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接入系统线路工程

楚雄州牟定县、楚雄市和南华县

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云南高科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楚雄州牟定县旧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接入系统线路工程起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220kV出线构架,项目止点位于:罗文光伏升压站220kV升压站220kV间隔,线路位于楚雄州牟定县、楚雄市和南华县,项目线路全长17.3km。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施工期大气环境

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基础开挖、材料运送和卸货、现场清理、料场风动扬尘等环节、机械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其它燃油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尾气,汽车排放的尾气在露天发散,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NO2等。为减轻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预先采取以下防尘措施,有效抑制扬尘产生:(1)施工生产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出入口地面保持整洁,并配备1套车辆清洗装置,驶出车辆须经槽帮和车轮冲洗后方可离场。(2)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洒落,避免污染道路。(3)粉状及粒状物料堆场应使用防尘布或防尘网覆盖,并配合洒水降尘或袋装存放,减少风力扬尘。(4)施工区内车辆应低速行驶,保持道路清洁,对裸露地面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5)建筑垃圾与弃土应及时清运,减少堆放时间与面积,防止粉尘污染,并设置专人管理弃土、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与堆放,临时堆场应远离居民区。(6)禁止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包装物等可燃废弃物。(7)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裸露地块应进行绿化或遮盖。(8)使用商品混凝土,由罐装车运至现场浇筑。(9)合理规划建材运输路线,尽量绕开集中居民区。

1.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生产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混凝土及砂浆拌和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水,仅是混凝土及砂浆拌和机冲洗过程中会产生冲洗废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小。生活污水:由于施工点较为分散,项目不设置集中式施工生活场所,施工人员施工期间食宿自行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居民生活设施处置。

1.3施工期声环境

本项目建设的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运输机械运行和土石方开挖。根据项目特点,施工期仅在昼间施工,夜间不施工。经预测昼间施工机械距施工场地边界20m以上时施工场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昼间标准,项目夜间不施工。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固定噪声源采取减振措施。(2)合理布置施工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应距离场地边界20米以上,并尽量远离周边村庄。(3)优化施工安排,优先在居民外出时段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提前告知周边居民施工计划并做好沟通,禁止夜间施工(抢修、抢险或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情况除外)。(4)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5)运输车辆途经村庄及乡镇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夜间禁止运输。(6)建设单位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明确噪声防治职责,加强与周边单位和居民的沟通,减轻噪声影响。

1.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弃土、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按设计及水保方案,全部用于场内回填,不设弃渣场,严禁随意弃渣。(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外售,不可回收部分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场所处置,禁止随意丢弃。(3)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收集容器,实行“日产日清”,可回收部分外售,不可回收部分交由乡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4)粪便: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作农肥。(5)临时堆场应设于项目用地范围内,远离沟渠,采取覆盖与拦挡措施;堆存时间较长时应实施临时撒草,清理后覆土绿化。(6)禁止就地焚烧包装物等固体废物。

1.5施工期生态环境

对植物的影响:(1)施工占地影响:工程占地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占地区植物及植被,其中,永久占地是长期的、不可逆的,临时占地是暂时的、可恢复的。根据工程布置,本项目永久占地工程主要为塔基等,占地面积0.57hm²,工程永久占地会使占地区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植物个体损失,植被生物量减少。临时占地工程主要有牵张场、临时道路、施工场地等。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永久占地区植被以农作物为主,临时占地区植被以农作物、次生林和灌丛为主,农作物主要是玉米和蔬菜等。(2)施工扰动的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塔基等运输将对公路沿路的植被产生扰动。工程沿线可利用高速、国道以及省内的省道、县道等,道路附近主要为农作物和绿化植被,工程运输将不容易对附近植物形成扰动。(3)对重要植物的影响:根据野外考察结果,调查范围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对动物的影响:(1)对动物生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工程施工人员、车辆、机械等产生的环境污染可能对动物生境造成不良影响,必然会影响一些动物的活动,从而一定程度地导致陆生动物的转移与减少(动物在上述干扰下可能会逃离原环境向外围扩散),但一般不会直接导致动物的死亡,尤其是具有飞行能力的鸟类,可以暂时迁移至周边适宜生境。(2)对两栖动物的影响:由于施工区域不占用水体,施工区内两栖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有限。(3)本工程主要占用林地、耕地、草地,占地导致鸟类生境减少。由于工程永久占地面积占评价区比例极小,鸟类活动能力较强,且这些鸟类很容易在附近区域找到替代生境。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重建使得栖息地功能逐步恢复,影响鸟类生存的人为活动因素消失,在项目区活动的鸟类会重新分布。(4)对哺乳类的影响:项目各地区分布兽类种类、数量较少,偶见啮齿目小型兽类,兽类的迁移能力将使其避免施工造成的直接伤害。

1.5.2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利用现有地形,采用最优的施工方案,减少塔基占地面积;优化施工道路走向及边坡设计,尽量收缩边坡,优化线形,少占土地,场内外道路,除利用乡村道路,其他新建道路应根据项目运行后的使用功能合理制定恢复措施,建议预留的检修道路采取撒播种草措施进行恢复,其他部分应采用乡土树草种进行乔灌草恢复;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设施占地区使用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覆土,恢复植被。(2)禁止超计划占地,从源头上减少对植被和生态公益林的破坏。征占用林地和公益林必须得到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3)及时有序地开展项目施工区植被恢复工作。为确保植被恢复措施的有效性,避免植被恢复过程中引发新的环境问题,在工程开工建设前,须根据工程区环境特点,制定植被恢复方案,且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1运营期电磁环境

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时导线最低允许高度需抬升至9.5m以上时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要求。(2)根据《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拟建线路经过现有环境敏感目标时,严格落实设计规范要求,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处电磁环境影响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限值要求。(3)本项目线路与其他110kV以上线路交叉穿越点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限值要求;项目输电线路交叉穿越点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磁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0μT的限值要求。

本工程输电线路针对下一步施工设计,提出如下电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1)线路选择时已尽可能避开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架空输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公路、树木等的距离,必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要求,严格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净空距离。(2)在设备订货时要求导线和其他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3)采用良导体的钢芯铝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4)架空输电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5)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2.3运营期地表水环境

输电线路建成投运后线路本身无生产废水,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运行期仅有少量线路维护人员定期对线路和塔基进行巡查和检修时,应避免随意丢弃固体废弃物,对废弃材料应集中收集带回营地妥善处置,防止对沿线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4运营期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5运营期固体废物

在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无法满足系统运行需求时需要对设备进行更换,在更换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旧设备及材料,由建设单位分类收集、统一清运处置,处置率100%,因此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6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是线路维护时对林木的修剪、线路维护人员踩踏植被和线路电磁环境影响。

2.6.1重要物种的保护措施

①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施工监理工作。②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管理。③做好污染物的防治工作。④在鸟类繁殖期间,如发现成鸟和幼鸟,应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⑤减少施工对周边灌丛生境的不必要破坏,严禁随意将修建弃渣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补种本地灌木物种,恢复原生的石堆灌丛生境。⑥在施工过程中若遇到重要动物,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相关要求“施工区发现有保护动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实施保护方案”,禁止挑衅、捕猎,应立即停止周围200m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活动,特别是禁止爆破和施工机械作业,待保护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不自行离开需汇报当地林业部门;对受伤的珍稀动物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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