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技改项目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10
发布于
云南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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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号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区11号环保部门窗口

  邮 编:67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技改项目

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草片区

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拟利用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厂现有综合楼一楼3间空置房,按相关规范要求改造后作为医疗废物贮存用房,增加病理性废物(841-003-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药物性废物(841-005-01)集中收集、贮存,计划集中收集贮存病理性废物20吨/年、化学性废物15吨/年、药物性废物5吨/年。项目不涉及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的预处理、处置及利用过程。

本工程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扬尘、施工噪声、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垃圾等的影响。

1、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场地(废水收集池建设、废水收集管道铺设)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

(2)使用环保型环氧树脂漆,减少装修废气排放;

(3)建筑材料堆场采用篷布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运营期:项目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基本为瓶装密封贮存,不产生废气。项目设置的卧式低温箱制冷方式为压缩机直冷降温,制冷剂为环保型混合制冷剂,使用过程压缩机驱动制冷剂循环制冷,制冷剂存储于压缩机和封闭管道内,无废气产生。本项病理性废物贮存间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医疗废物在产生单位按照医疗废物的性质、主要成分、形态等进行了分类包装,基本为封存完整的状态,且本项目采用低温准存方式,产生废气污染物较小,项目病理性废物贮存间设计为封闭式,设置排风管道,排风管道接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端设置引风机(风量为1000m3/h)1台,通过引风机排风口以无组织方式排放。

2、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如厕及洗手废水,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区地坪冲洗等,回用不完部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利用罐车运至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运营期: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落管和雨水沟收集后,一般雨水通过厂区西面雨水排放口排放,进入西云河,下游为打苴河,最终汇入沙甸河,沙甸河为绿汁江支流;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内,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区地坪冲洗等,回用不完部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利用罐车运至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区地坪冲洗等,回用不完部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利用罐车运至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控制措施

施工期:(1)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同时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原项目医疗废物专用灭菌器、卸料机、破碎机、周转箱自动清洗机、高压水枪清洗机、电蒸汽锅炉、污水处理站风机、气浮机、搅拌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期,以及本次扩建项目卧式低温箱、负压系统及通风装置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项目设置卧式低温箱3台,负压系统及通风装置风机1套,噪声源强根据《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附录A(HJ 2034-2013)和类比其他项目进行确定,源强为60~80dB(A)。项目医疗废物专用灭菌器、卸料机、破碎机、周转箱自动清洗机、高压水枪清洗机、电蒸汽锅炉、卧式低温箱等设备置于处理车间和贮存间内,建筑隔声,污水处理站风机和自吸泵设置于污水处理站设备房内,风机安装减震垫片及消声器等,经采取减震措施和建筑隔声后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噪声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建筑垃圾定期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项目废水收集池建设和废水收集管道铺设过程产生少量土石方回用于施工回填,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

运营期:1、医疗废物

本项目医疗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经短期贮存后,一般不超过2天,转移至有相应类别处置资质的医疗废物单位处置,本项目规划医疗废物收集贮存量为病理性废物20t/a、化学性废物15t/a、药物性废物5t/a,共40t/a。本项目医疗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转移至有相应类别处置资质的医疗废物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进行处置。转运时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运输前办理相应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手续,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做好医疗废物出入台账记录,保证集中收集的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及药物性废物交具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禁止将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及药物性废物混入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进行处置。

2、废活性炭

根项目病理性废物贮存间设置微负压及通风装置,排风口设置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运行过程需定期更换活性炭,类比原项目活性炭更换量,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5t/a。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依托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定期交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3、污水处理站污泥

污水处理设备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泥,污泥产生量按6.7t/万t废水处理量计算。本项目新增废水量为382.8m³/a,则新增污泥量约为0.26t/a,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即清即运、不在厂区暂存、降低暂存环境风险(主要采用生石灰法进行消杀后、处置单位即抽即运、不在厂区暂存)。

4、废弃劳保用品和周转箱

类比原项目,本项目新增废弃劳保用品和周转箱量约为0.02t/a,废弃劳保用品和周转箱经高温蒸汽消毒灭菌处理后,一并交由楚雄市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

(1)本项目病理性废物贮存间、化学性废物贮存间和药物性废物贮存间地面和1.2m高墙裙使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漆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贮存间设置废水收集设施,收集的废水导入废水收集池,经管道排入厂区内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消毒;医疗废物在产生单位按照医疗废物的性质、主要成分、形态等进行了分类包装,基本为封存完整的状态。

(2)本项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依托原项目危废暂存间及暂存设施暂存,原项目建设有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5m2,布置于综合楼1楼,危废暂存间严格落实了防雨、防渗、防泄漏措施及防鼠防虫等措施,对危废间1.0m高的墙裙进行了专用防渗涂料的防渗防腐处理;设置了门锁、张贴明显危废和危废间标识,各类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按性质设置分类暂存区域,废机油加设了防漏托盘。

(3)原项目设置有事故应急池1个(容积为90m3),用于事故状态下的废水,原项目事故应急池容积为90m3,容积可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要求,可防止事故废水外排至外环境,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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