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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3.1“a:本项目调整系数的范围为:0.87、0.88、0.89。”调整为“a:本项目调整系数的范围为:0.87、0.88、0.89。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开启商务标(投标报价)之前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值作为调整系数。”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大溪镇岗上村黄朝岙山塘整治工程》的更正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以本更正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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