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温岭新城开发区后洋吴苑北侧市政道路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温岭市门户网站www.wl.gov.cn→站群导航→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314室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温岭新城开发区后洋吴苑北侧市政道路工程 |
建设单位 |
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温岭市城东街道下蒋村、山南前村 |
建设规模 |
9025平方米(道路面积7285平方米,桥梁面积1740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总平面图上增加一座桥梁,面积为1740平方米。 建设规模调整为7285平方米(道路面积7285平方米,桥梁面积1740平方米)。 其他内容不变。 |
附:变更后总平面图 变更后总平面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