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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S273线鹤山双合小学至苟尾营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的补遗书(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省道S273线鹤山双合小学至苟尾营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作如下补充:
一、“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现重新上传,以本次补遗书发出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备注增加第3点,具体内容如下:
3、投标人应提供显示近三年财务信息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修改及澄清如下:
(一)备注增加第5点,具体内容如下:
5、投标人应提供显示“职称信息”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二)根据项目情况,现对项目总工是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不作要求,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各时间修改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修改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修改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修改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修改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文件不得开启时间修改为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五、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
招标人:江门市鹤山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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