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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绿化园林工程项目
采购前调研公告
我院计划开展绿化园林工程项目,根据采购需求,发布本项目采购前调研公告。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并能提供相应文件资料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绿化园林工程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各区域绿化种植、多个主题园林、人行道、门楼灯带等内容,费用包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可现场查看环境了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名截止日前2年内任意1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右上角“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或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在右上角“信息打印”栏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能截图,必须完整打印)。 5、同意经调研后因采购人资金安排等因素导致的集体决策的取消项目采购。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公告时间:即日起至5个工作日内截止。 2、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下载“附件:项目需求书”进行填报及项目方案,与上述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交的资料一起,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工作邮箱402951575#qq.com(#=@,为免被软件恶意收集后发送垃圾邮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 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 公告的截止时间内提交 。 四、项目技术问题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2、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6号基建科 3、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电子邮箱:402951575#qq.com 5、联系人:邓先生 附件:项目需求书 注意事项:本调研结果仅作为采购人在实施采购时的参考,请报名的供应商知悉。本调研结束后,有意向的供应商请继续关注该采购项目的后续采购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