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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研结果仅作为编制采购预算和参数的参考,不构成要约,不保证后续必然采购,不另行通知调研结果。
一、询价条件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将公开进行眼耳鼻喉科电生理屏蔽室改造项目市场价格调查。欢迎有相关资质的厂家、公司或企业积极参与本次询价。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眼耳鼻喉科电生理屏蔽室改造项目
2.设备信息:
凡有相关资质的厂家、公司或企业可于7月22日-7月24日现场勘看搬迁地址及安装、改造地点。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含投标人将货物运至需求主体指定地点的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费、保险费、检测费,和伴随的耗材费、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售后服务及搬迁后保质期内费用,包含所有税金(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项目搬迁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人工免费、耗材、维修配件均包含在内,更换时免费提供。
本项目报价包含质保期,质保期内的配件免费更换。
四、质量要求
搬迁后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生产、制造的规定、规范和标准。即声学环境标准:GB/T 16296.1-2018《声学 测听方法 第1部分: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同时符合JJF 1191-2019《测听室声学特性校准规范》验收要求;
电磁屏蔽标准:GB/T 12190-2021《电磁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为屏蔽效能检测、点位测试、数据判定的唯一法定依据。
五、报价书的递交
1.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时30分。
2.递交方式:将报价书(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在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1135984688@qq.com邮箱即可。
注:(1)超过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书不予接收,不接受其报价。
(2)报价书的格式内容可自拟,但报价书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等资质材料;
②项目服务方案;
③报价表;
④供应商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官网”网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仁德镇文苑路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询价只作为采购单位市场调研及确定采购需求及预算的参考,不作为确定成交的依据,实际采购公告以后续发布的最终公告及文件为准。
(二)参与本次市场调查的厂家或公司所提供的材料为无偿服务,仅供我院明确采购需求参考,不做其他用途。
(三)各厂家、公司或企业代表参加本次调查各项费用自理。
(四)、保密条款
1、保密范围:供方需对本次项目涉及的全部未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技术方案、设备核心结构参数、隔声与屏蔽效能技术数据、施工工艺、场地布局资料、项目招投标资料、甲方科室诊疗相关信息等全部涉密内容,所有书面、电子、图纸、数据类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范畴。
2、保密义务:供方未经甲方书面正式许可,严禁以摘抄、复制、传播、公示、出版、转让、转借等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单位及个人泄露、披露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供方须严格管控内部知悉人员,建立专属保密管理机制,对参与设计、生产、施工、调试、售后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交底与约束,杜绝信息外泄。
3、保密期限:本保密条款效力长期有效,不因本项目验收、合同终止、服务结束而失效,持续承担保密责任。
4、责任追究:若报价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约定,造成信息泄露、舆情风险或甲方损失的,报价方需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资料管控:项目履约全过程中,供方获取的甲方涉密资料、检测数据、场地资料等,项目结束后须全数归还甲方或按要求统一销毁,不得私自留存、备份及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