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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州市芳村市政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广州市星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广州市市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6 | 广东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公示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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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格审查报告-无签名.pdf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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