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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开通会员可解锁*-74096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2025-2028年学生宿舍维修项目(第二批次)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2025-2028年学生宿舍维修项目(第二批次)设计 | ||
| 标段名称 |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2025-2028年学生宿舍维修项目(第二批次)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校内 |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国家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设计服务涉及12栋楼,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0825.72平方米,其中包括西九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674.7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9.5米,建筑层数为6层;东七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2652.25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5.4米,建筑层数为4层;西二十一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285.04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1.9米,建筑层数为6层;学者楼建筑面积约1437.29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4.3米,建筑层数为4层;研一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6944.38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4.95米,建筑层数为8层;研三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144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18.3米,建筑层数为5层;研五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5395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7.25米,建筑层数为8层;北十四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0.9米,建筑层数为9层;北十五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1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0.9米,建筑层数为9层;北十六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071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0.9米,建筑层数为9层;北十七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01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30.9米,建筑层数为9层;北十八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321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0.8米,建筑层数为8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清拆工程、建筑外立面修缮、防雷维修、屋面防水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同时配套更新一批家具及设备设施等。设计承包人需综合考虑不同校园不同建筑风貌、户型、楼层的特点进行针对性设计。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944.38㎡,建筑物最大高度为30.9米,最高层数为9层,最大单跨跨度4.5米。 |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屋面维修工程、外墙外立面维修工程、结构加固、室内维修工程、机电维修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等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的所有维修内容的设计,设计内容详见附件设计任务书(包含使用需求及相关会议纪要),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业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厂商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盖章确认(若有)、编制工程造价文件(如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设计变更预算、施工图预算等),审核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主材价、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验收等,提交各阶段所需设计成果,配合项目政府报批报建(若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 | ||
| 工期(交货期) | 履行完成本次招标约定工作内容及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第五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05.2744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注: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已满足“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4.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投标截止时间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无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 开标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 开标地点 | 20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ywtb.gzggzy.cn/) | ||
| 招标人 | 华南理工大学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胡老师、刘老师、曾老师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技广场金华园区726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郭燕芬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8002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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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任务书.doc 招标文件(最终稿).doc 招标公告(最终稿).docx 资金来源证明.pdf 招标申请公函.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第二批设计前期设计成果.pdf 招标文件(最终稿).pdf 设计合同.doc 招标公告(最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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