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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果其他公示模板
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5-2035年)编制(含荔湾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大纲(2020—2035年)实施评估)[项目编号:JG2025-4953]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8楼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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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8楼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盖章扫描版.pdf资格审查报告(不含专家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