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服务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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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贵州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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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远程异地评标服务操作指南

1.【目的依据】为规范、高效地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操作指南,旨在为各方交易主体提供清晰、明确的流程引导。

2.【总体原则】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遵循“统一调度、属地负责、协同配合、数据共享”的原则,依托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省调度系统)和各级交易中心的电子化交易系统开展。

3.【适用范围与条件】凡行业监督部门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进行评标:

(一)项目实施主体申请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标的;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金额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或采购类项目本地区评标专家资源不足,所需专业的评标专家比例达不到抽取条件,无法充分满足项目评标需要的;

(三)项目入场地交易中心可以提供远程异地评标服务的。

4.【项目入场】项目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场)入场时,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需在“招标项目信息”栏目中的“是否远程异地评标”中勾选“是”。如为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的需同步上传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申请表(附件),业务科室核验时,应同时与招标人申请的副场确认是否能够支持本项目的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5.【项目组建】项目在入场完成后,如为省内远程异地评标,主场交易中心会将该项目推送至贵州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可在省调度系统中进行项目组建。组建项目只需填写需要副场数量、抽取专家数量、业主评委数量,由省远程评标调度系统随机分配副场。如为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在入场完成后,业务科室配合信息市场科与副场开展网络互通联调,确保项目能够正常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6.【专家抽取】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在项目评标前24小时提出评标专家抽取申请。

省内远程异地评标的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专家抽取流程在省调度系统中提交《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等专家抽取所需材料,合理确定主会场和分会场所需评标专家专业类别信息,通过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的,主副场分别在各自的专家库进行抽取,主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登记表》《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回避单位表》《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等专家抽取所需材料,系统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副场按照对应副场的要求,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交对应的抽取材料至副场,由副场的交易中心进行专家抽取。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合理确定主会场和分会场所需评标专家专业类别、人数等信息。

7.【项目保障】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全程采用音视频录音录像,主副场分别做好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的秩序维护、场内见证和服务保障。

8.【报告查看】评标结束后,报告自动归档,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可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州县一体)信息化平台中查看评标报告。

9.【专家报酬支付】省内远程异地评标的,由项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省调度系统中专家费支付平台,及时向所有参与评标的专家(包括主场和副场)支付劳务报酬。

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的,主副场专家提供对应的银行卡信息由代理机构按照专家属地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直接支付至专家银行账户。

10.【档案归档】评审活动结束后,副场应将项目产生的音视频等相关资料交主场。主场按照“一项目一档案”归集主、副场音视频监控资料、开评标电子资料后,存档、管理,并提供查询服务。

11.【实施日期】本指南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跨省远程异地评标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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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服务操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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