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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宝安区石岩街道怡和纸业制品厂南侧山体边坡等2处边坡治理工程、西乡街道城市绿化通廊新建工程两个项目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一)石岩街道怡和纸业制品厂南侧山体边坡等2处边坡治理工程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项目名称 |
石岩街道怡和纸业制品厂南侧山体边坡等2处边坡治理工程 |
项目类型 |
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
项目批准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宝安发改可研〔2025〕97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
||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
详见附件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3205 |
使用林地期限 |
2年 |
备注 |
|||
(二)西乡街道城市绿化通廊新建工程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
||
项目名称 |
西乡街道城市绿化通廊新建工程 |
项目类型 |
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
项目批准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深宝安发改备案〔2023〕1503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
||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
详见附件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1210 |
使用林地期限 |
直接 |
备注 |
|||
二、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宝石东路8号。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0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龙仔路65号厂房2栋一层;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和工业路与通锦路交会处。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韦工、董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并在信封上注明“宝安区石岩街道怡和纸业制品厂南侧山体边坡等2处边坡治理工程等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ongml@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宝安区石岩街道怡和纸业制品厂南侧山体边坡等2处边坡治理工程等项目使用林地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档附件:
附件1: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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