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新桥街道迎宾路(中心路—河滨南路)新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广东深圳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新桥街道迎宾路(中心路—河滨南路)新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字号:大 中 小】

  新桥街道迎宾路(中心路—河滨南路)新建工程项目用地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项目西起中心路,东至河滨南路,道路全长约200米。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事宜。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新桥街道迎宾路(中心路—河滨南路)新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西起中心路东至河滨南路。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赵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并在信封上注明“新桥街道迎宾路(中心路—河滨南路)新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新桥街道迎宾路(中心路—河滨南路)新建工程项目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总平面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档附件:

附件1:项目总平面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分享到: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