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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齐齐哈尔市仙鹤墓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昂昂溪区兴盛路31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161031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 1 |
齐齐哈尔市仙鹤墓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建设项目 |
昂昂溪区水师营满族镇巴虎村东邻 |
齐齐哈尔市仙鹤墓园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橙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10000m2,项目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墓园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锅炉房1栋,内设1台1.75MW(2.5t)生物质热水锅炉为现有仙鹤墓园办公楼供热。 |
(一) 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锅炉房西侧设置1座50m³锅炉废水暂存池,用于临时储存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设备排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部分用于燃料库及灰渣间的洒水降尘,剩余部分由罐车拉运至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水师营满族镇水师营村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锅炉燃料为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高锅炉烟囱排放,处理后污染物满足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较小,可以满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基础减震;铲车及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夜间禁止鸣笛;平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使设备长期运行在良好状态,减少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锅炉炉渣集中收集暂存于全封闭的灰渣间内,运出项目区要采取袋装方式、封闭式车辆运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负责更换并回收;废布袋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五)防沙治沙措施。 严禁向耕地范围内擅自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严禁向耕地范围内排放有害废物、倾倒垃圾,严厉打击违法占用、闲置荒芜耕地等;全面加强防沙治沙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防沙治沙力度;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绿地面积进行绿化工作,严禁占用规划的绿地面积;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防沙治沙的意识。 |
否 |
同意 |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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