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州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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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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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连云港海州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地点: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区包庄路南、金岭路东。建设规模:建设30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设备15万吨/年),年产再生骨料9万吨,再生砖1800万块。项目占地面积约77791平方米

连云港海州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浦工业园区包庄路南、金岭路东。

建设规模:建设30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设备15万吨/年),年产再生骨料9万吨,再生砖1800万块。项目占地面积约7779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560平方米。

最高投标限价:15529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210万元,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11309万元,生产设备费(建筑垃圾处置生产线和制砖生产线)最高限价3260万元,暂列金额75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450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发包人提供全部设计基础资料且具备设计条件为准;施工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内容符合招标人的要求,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及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相关标准、专用设计标准,并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保证工程通过质安监站、环保、规划、消防、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一次性达到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备材料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产品认证。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品牌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同时满足当地相关部门对设备材料的品牌、技术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4)绿色建筑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绿色建筑相关要求。

第一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第二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26902988.00

第三名: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154856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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