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工第三工程公司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二标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工程专业分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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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5
发布于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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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工第三工程公司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二标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工程专业分包任务 去报名

招标类型: 项目类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 ZBRW-2026-009585

需求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第三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二标

发布日期:

联系人: 余文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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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一部分 采购文件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二标 ,采购方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需要,现对 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工程 进行 公开询比价 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国科大杭高院双浦校区项目(二期)二标建设2#楼(硕士研究生 公寓)、3#楼(智能学院、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教学楼、报告厅)、15#楼(物光、 数理及太极实验室)、16#楼(食堂)、17#楼(博士研究生公寓)、18#楼( 体育馆)、19#楼(变电站)、20#楼(光之塔塔楼)、地下室及围墙等,总建筑面积181433.78平方米,其中地上115854.52平方米,地下65579.26平方米,本次招标标段为南区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其中南区部分包括2#、3#组团、18#、B区地下室部分。

2.1.2 建设地点 西湖区双浦单元XH120302-A3-04 地块内,东、北至 XH120302-03 地块,南至袁富路,西至 XH120202-09 地块

2.1.3 建设工期 总工期978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2.2 采购范围

2.2.1 工作内容 光伏发电系统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计量柜、光伏支架、水泥支墩、桥架、光伏电缆、接地、辅材、安装、调试等光伏发电系统所有内容,需打样送样,自行完成并网发电以及并网的相关手续报验工作。具体由承包人根据现有设计图纸条件自行深化完成,按要求提供质量证明资料等,需包含厂家深化设计费及管理费、利润、样品费用等一系列费用。

2.2.2 质量要求: 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确保浙江省“钱江杯”要求。

2.2.3 安全要求: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达到浙江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 。

2.2.4品牌要求:协鑫、隆基、阿特斯或同档次及以上。

2.2.5资质要求: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2.3 报价要求

2.3.1 最高限价 144.570143万元(清单暂定总价160.63万元,至少下浮10%)

2.3.2 报价方式 下浮率

2.3.3 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竣工结算等内容,风险范围外调差原则同总包合同风险范围调差条款。

2.3.4 计量方式 采用总包中标清单下浮率方式,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清单计算规则,工程变更执行与总包合同变更同条款约定。

2.3.5支付方式

(1)进度款按月支付,于每月15日配合总包单位上报当期产值及形象进度,按审核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加税金后,按合同下浮率进行结算,次月30日前进行支付,进度款支付至85%;

(2)完成光伏并网并且工程竣工后提交完成结算资料支付至已结算金额的90%;

(3)工程整体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100%;

(4)工程质保金同总包质保金条款约定。

(5)专户资金占比:不少于已完产值的20%;

2.4 其他要求

(1)工程水电费约定:按照分包工程结算总价1%计取,在最终结算时扣回;

(2)施工用电约定:总包方提供至二级箱,二级箱后线缆及三级箱由乙方自理。

(3)发包人为项目投保的保险费用按照各专业分包单位结算金额同比例分摊。

(4)发包人提供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工作界面划分及品牌目录表。

(5)承包人在项目实施前需按建设单位、招标人及设计单位要求完成材料认样,认样完成后样品封存且不得更换材料。

(6)发包人提供现场临时设施,投标人按需使用,办公室集装箱、生活区住宿用房等统一按800元/间/月进行支付,生活区住宿用房水电费另计。

(7)本项目工资性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同期产值的20%;

(8)本项目根据总包合同要求,需创建“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与“钱江杯”优质工程,如项目未取得,则根据总包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责任。

(9)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项目遭受各类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应积极介入处理,如因投标人所导致项目遭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信用扣分的,由投标人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招标人损失。

(10)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归置整理到招标人施工现场指定位置,由招标人统一外运处置,招标人根据各专业单位建筑垃圾数量对每次清理处置费用进行分摊划分,在结算时统一扣除。

(11)外架使用约定:发包人外架拆除前可免费提供承包人使用,外架拆除节点以发包人计划时间为准,外架拆除后的吊篮、作业架体、登高车等措施项目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已含在报价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资质, 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合同额达到100万及以上的光伏专业分包工程(至少包含一个学校类或其他公建类项目)业绩,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采购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近3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因犯罪或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止,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3 履约信用要求: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投标人需在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srm.cnzgc.com/)浙建分供商库内,且投标人不能在平台黄名单,否则投标无效。

3.6任何与采购文件相违背,有损失采购方利益的条款,采购方有权作废或重新采购。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有冲突,以采购文件为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 15 时00分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srm.cnzgc.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A)纸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 。

5.1 (B)电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6 月 22 日 15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https://srm.cnzgc.com/)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方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报价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6 年 6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 浙建采绿色供应链服务平台线上开标

7.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吕工

地 址: 新天地商务大厦望座东楼12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 郑祥克

地 址: 杭州市西湖区双浦单元国科大(二期)二标项目部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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