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
公司名称: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09801F
报告年份:2021 年
编制日期:2022 年 3 月
3
一、企业基本信息
(一)公司简介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坐落于日照市岚山区,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厦门路以东、
疏港大道以南,产业涵盖:火力发电、石灰和石膏制造以及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021 年 7 月,日照华生资源有限公司与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
协议》
,双方同意将日照华生资源有限公司名下的自由固定资产按照协议全部转
让给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属于民营企业,重点排污单位。
企业环境保护联系人:程仕勇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生产设施及设计产能
企业现已建成运行的主要生产设施及涉及产能如下:
燃气发电:
1×50MW 燃气发电机组(220t/h 燃气锅炉+50MW 汽轮机+50MW
发电机)
,设计产能为:年发电
42000 万 kwh。
石灰窑:
1000t/d 活性石灰焙烧回转窑系统 4 条及附属配套系统,设计产能
为:
132 万 t/a。
提锌回转窑:提锌回转窑
2 台及水洗脱氯、滤液除重、三效蒸发等附属配套
系统,设计产能:年处理固体危废
50 万吨。
(三)环境保护基本信息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主要产线为环保治理项目,为高效利用钢铁生产过程中产
生的富余煤气,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建成高炉煤气发电项目,在降低能源消耗的同
时,减轻煤气放散带来的环境影响,还能用于发电,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的共赢;提锌回转窑生产线是将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炉重力灰、转炉细灰等
进行处理,回收次氧化锌,产生金属化球团回用钢铁生产,实现固体废物的综合
利用。
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
(一)企业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
1、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行政许可制度,所有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环评
行政许可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已经批复项目
3 项,3 个项目均已完
4
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或备案。
2、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首次申请获得火电行业排
污许可证,为改革后日照市首轮批复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取得排污许可延续审批。
2020 年 12 月 29 日通过补充申报取得 4 座石灰窑排污许可。根据公司建设
情况和管理要求,先后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17 日开展排污许可证
变更和重新申请。
(二)环境保护税缴纳及环境污染责任险购置情况
1、环境保护税缴纳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每季度按期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
2、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021 年度企业暂未购置环保责任险。
(三)环保信用评价情况
截止目前,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的山东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为“绿色等级”
。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
2021 年日照钢铁有限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100%,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 100%,固体废物全部合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主要
情况如下:
(一)废气主要产污工序及污染防治设施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燃气发电、石灰窑和提锌窑各
工序。
燃气发电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治
理工艺为:燃烧净化后的煤气
+石灰-石膏法脱硫+低氮燃烧。排放情况:严格执
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7/664-2019),颗粒物浓度<5mg/m3、二氧
化硫浓度
<35mg/m3、氮氧化物浓度<100mg/m3、林格曼黑度<1 级。
石灰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治理
工艺为:布袋除尘器
+SCR 脱硝。排放情况:严格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
DB37/2373-201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7/2375-2019),
5
颗粒物浓度
<10mg/m3、二氧化硫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浓度<100mg/m3、林格
曼黑度
<1 级。
提锌回转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
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氟化物等。主要
治理工艺为:布袋除尘器
+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静电除尘。排放情况:严格执
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3-201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
DB37/2375-2019)、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31573-2015)。
(二)废水主要产污工序及污染防治设施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生产,不能回用的,进入集团公司综
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集团公司内部回用,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三)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原料为炼铁重力灰、转炉细灰等固体废物,为固废处理项
目,综合处理钢铁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产品为次氧化锌外售,金属化球团运
至集团公司作为原料使用。生产中产生的除尘灰等固体废物直接回用生产,不排
放。
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等,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
物的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2021 年根据排污许可相关规范要求,公司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严格按照
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公司目前共有有组织废气排放口
15 个,其中在线监测
点位
5 个,全部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网,2021 年全年在线监测全部达标。严格按
照自行监测方案,每季度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人工监测。
2、废水
废水不直接外排。
3、噪声
按照自行监测方案按期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开展人工监测。
(五)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信息
对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主要涉及提锌回转窑废气中含铅及其化
6
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日照钢铁有限公司提锌回转窑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取得排污许可,公司将于
2022 年严格按照监测频次开展监测。
四、碳排放信息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非碳排放控排企业,其碳排放量未核算。
五、生态环境应急相关信息
根据环保应急相关规定,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于
2020 年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并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在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完成修编备案(备案编号:
371103-2020-013-M)。2021 年未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根据应急演练计划组织
应急演练。
六、生产环境违法信息
2021 年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2021 年度未发生环境违法行
为。
七、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在国家排污许可平台按时提交,并进行公开,自行监测报
告在政府自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同步在公司网站进行公开。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