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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凤阳县人民法院*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凤阳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为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员工食堂鲜肉类、水产类、蔬果类、牛奶类等,以及米、面、油、干货、豆制品类、酱汁调味品等副食品物资配送供应商。注: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消费帮扶重点产品),招标采购单位可自行采购,不需要供应商提供采购。 | 11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凤阳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