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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麻江县罚没非法盗采矿产品的处置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及处置程序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麻江县自然资源局拟对麻江县罚没非法盗采矿产品进行公开拍卖,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具有资质的拍卖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内容
(一)项目名称:麻江县罚没非法盗采矿产品拍卖服务项目。
(二)委托单位:麻江县自然资源局。
(三)拍卖标的:县域内罚没非法盗采11处矿产品(6处陶瓷土矿约3079.13吨,5处重晶石矿约2914.93吨)
(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评估、宣传招商、组织拍卖会、成交确认、协助交割等全过程拍卖服务。
(五)报价须知:本次报价遵循一次性报价原则,参与比选的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唯一且最终的有效报价,报价提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或成立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须具有有效行政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五)具有矿产品、罚没物资或大宗资产拍卖经验者优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参选人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三、需提交的参选文件
参选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具备相关经营许可);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
(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五)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声明及信用查询截图;
(六)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拍卖师证);
(七)报价表:明确报告编制的包干总报价(人民币,含税),并列出详细的费用构成。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评选标准
(一)我单位将首先对所有参选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完全满足本公告“第二款”全部资格要求并提交了“第三款”所列全部文件的参选单位,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参选单位。
(二)在所有有效参选单位中,经审查后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三)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由比选人组织抽签确定中选人。
五、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应使用档案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提交。
(二)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北京时间)前送至麻江县自然资源局3楼303办公室(麻江县金竹街道环城东路53号),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将被拒收。
(三)联系人:文金贵,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麻江县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源:麻江县自然资源局/文金贵;审核:吴碧波 甘期伟;编辑:蒙开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