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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云南马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
云南马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年)。
二、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本次马龙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包括:红桥片区、鸡头村片区、通泉片区三个片区。
(2)规划期限
近期:2023-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3)发展目标
建设成为云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省级示范开发区。
至2025年,工业总产值达360亿元,年均增速约为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至2035年,工业总产值达1000亿,年均增速约为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税收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
(4)发展定位
以先进装备、设备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等产业为主,金属制品、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为辅,集现代物流、对外贸易为一体的省级开发区。
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扬尘、规划区新建配套设施等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建筑施工及社会活动产生噪声;地表开挖等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建筑垃圾的临时和长期堆放对环境的影响。
(2)进驻企业生产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3)进驻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
(4)进驻企业可能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及施工噪声的控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做好水土保持措施。
(2)按要求对进驻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进驻企业生产工艺、产污环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进驻企业的环保监管,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4)加强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与评价,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规划的实施,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本网页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云南马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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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0176096@qq.com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568460552@qq.com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
云南马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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