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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返迁地以南地块弃土场设施完善工程等两个项目设计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否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编码:36*开通会员可解锁*72603191639
项目规模:2,000,000
服务类型:工程设计
服务时限:中选后5个自然日内完成
服务金额:¥0.0元至¥0.0元
金额说明: 一、设计收费标准:以项目预算作为设计费的取费基数(不含暂估价和暂列金),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64%作为控制价。其中,施工图设计占比总设计费55%。设计费若按规定计算超出2万元(含2万元),则按2万元包干计取。二、设计合同价款的调整:1.工程设计工作量变更引起项目建设费用上下浮动,变更内容金额占总造价金额±30%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设计工作量变更引起项目变更内容金额占总造价金额上下浮动超过±30%的,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变更内容金额取6折计取补偿设计费用。变更内容金额为单次变更内容金额占总造价金额比例。2.若因甲方原因取消本项目,甲方将按下列方式计算设计费: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并出具了图审合格书的(无需图审则出具了经甲方认可的合格成果文件的)按实际完成的设计费×40%结算设计费,若施工图设计已出具了完整的文本,但是未通过图审未出具图审合格书的(无需图审的则未出具经甲方认可的合格成果文件)则按实际完成的设计费×20%结算设计费;甲方对未完成部分的内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也不另行补偿任何费用。设计费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①若项目已完成预算编制、未施工招标,则设计费计算基数按项目预算控制价的80%计取;②若项目未完成预算编制,则设计费计算基数按项目立项批复的工程费用的60%计取;③若项目既未完成预算编制,也未完成立项批复,则设计费计算基数按项目概算的工程费用的50%计取。3.若设计单位中标后建设单位两年内未通知启动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本项目的委托设计工作,合同自动解除,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服务内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返迁地以南地块弃土场设施完善工程等两个项目设计,具体包括: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返迁地以南地块弃土场设施完善工程,2.消除京港高铁安全隐患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施工全过程的配合服务。项目设计费包括现状调查、现状测量、现状地下管线探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专家评审(若需要)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的全部费用。乙方编制的设计成果必须通过甲方邀请的专家、人员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论证,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对因未通过审查论证而对图纸进行修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专家评审费用(若需要)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洽谈时间:2(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30(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5(个工作日)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邀请直选+竞价
截止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咨询电话: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