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再生资源智能分拣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厂区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发布时间:
2026-09-18
发布于
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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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 赣州市章贡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赣州市章贡区再生资源智能分拣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厂区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True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202-36*开通会员可解锁*-481179、2405-36*开通会员可解锁*-502703 采购项目编码: 36*开通会员可解锁*32609180429 项目规模: 45,070,000 服务类型: 水土保持监测 服务时限: 自接到发包单位的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金额说明: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按固定总价1万元包干计取。 服务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包括2个厂区,分别为:①再生资源智能分拣回收厂区(E04-08-01地块),总建筑面积为6005.88㎡。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垃圾分拣厂区(E04-08-02地块),总建筑面积为5598.72㎡。(2)服务内容: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赣水水保函〔2018〕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现场条件,按水利部门要求完成所有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报告、鉴定书、公示、专家评审等,如需)及有关工作;②配合发包单位或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如需)工作;③保证成果文件的时效性和准确性;④通过验收,并取得水利部门备案回执。 洽谈时间: 3 签订合同时间: 15 合同备案时间: 5 其他要求说明: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中选后审查中选单位的资料,若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其中选资格。(3)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并通过验收取得水利部门备案回执,将成果文件归档移交至发包单位,且项目考评完成后方可向发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发包单位在收到申请书十五天内根据考评情况据实支付服务费用。支付相应款项前中选单位须向发包单位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中选单位开具的发票税率不足6%时,发包单位将根据收到的发票税率进行扣减,否则发包单位有权不予支付。(4)参加本项目报名的单位视同响应附件上传的《赣州市章贡区再生资源智能分拣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厂区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合同》条款并按上传的合同进行签订,未按合同进行签订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发包人有权重新选取单位。(5)中选单位自中选之日起2日内向发包单位提供下列加盖公章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项目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职称证书[具备水土保持类或其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或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身份证复印件、连续近6个月(指选取前6个月,不含选取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缴纳社保的凭证(且缴纳单位与参选单位一致);③类似业绩(指水土保持验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发包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6)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对于发包单位提出的紧急工作对接需求,中选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发包单位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发包单位指定地点;对于非紧急事项,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无正当理由每迟到或缺席一次,发包单位有权要求中选单位支付1000元违约金,也可从支付给中选单位的任意款项中按1000元/次对中选单位进行违约扣除,累计达到三次的,发包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抽取 截止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咨询电话: 赣州市章贡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赣州市章贡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登录后查看) 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51:57 报告人: 章贡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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