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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南京港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NJSY2600214-01GC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港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已由南京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项目审批文号:宁开委行审备〔2025〕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大道9号龙集公司一期
2.2 招标范围:南京港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含临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安全设施设计专篇)、道堆工程、消防水池工程、防雷工程以及配套水电工程等工程施工。堆场建设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的判定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暂停施工通知为准,连续停工不超过48小时的,总工期不予顺延。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实际开工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及工作量清单中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最高投标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090000元(含税);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8184864元(含税)。工程费暂定额为19345600元。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9,584,864.00元
2.5 工程规模:本工程将现有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的144#空箱堆场进行改造,用于第3类、第6.1项、第8类、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新增地面箱位数114TEU,设计年吞吐量为2.5万TEU。场地成矩形,长度方向114m,宽度方向108m,总用地面积约为1.22万m2。
2.6 工程类型: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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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②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3.1.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1项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已交工(或竣工)的包含6000平方米及以上道路堆场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承担设计部分)。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施工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1项已交工(或竣工)的6000平方米及以上道路堆场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承担施工部分)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考核(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或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施工、设计负责人:①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②设计负责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sysCode=gb。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办法
7.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35.00 分 (2)技术标:50.00 分 (3)商务标:15.00 分 (4)其他: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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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自行提供报价打分算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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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基准价计算:(1)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下浮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除按规定被宣布废标的投标报价外,所有有效投标人(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五家及五家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平均值均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E1=0.3;E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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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2) | 技术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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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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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3) | 商务标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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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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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4) | 其他评分标准 | /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CFCA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9.5 其他说明:(1)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确保与“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内容一致。除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及“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需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提供其他扫描件。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须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相关网站、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直接导出的《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②若投标人采用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投标报表,须提供第①款要求的补充证明材料,否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投标报表中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的依据。③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依据上述投标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邮箱(915744153@qq.com)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代理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通过“南京市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5)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苍山路190号,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行政监督部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项目审批单位: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晔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潭大道9号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 |
| 联系人: | 李旭东 | 联系人: | 曾仇健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