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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QXFJ2601703-01HW-GHa01
| 项目名称: |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宿舍楼第28-30幢智能化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2修改为:
关于买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时间、方式和比例、结清款等的约定如下:按第(2)种执行:
(1)通按用合同条款执行
(2)其他:合同总价: 元。合同款的支付及结算按各期分别执行。
1)合同签订后,卖方将合同总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至南京大学指定账户且人员进场,准备工作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为预付款;
2)按买方要求分批供货,该批次货物交付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买方支付至该批次实际货款的70%;
3)全部货物供应完成,并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卖方将该项目全部技术资料及验收资料完整移交至买方,由卖方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买方支付至实际总货款的100%,同时扣回全部货物预付款抵作实际货款;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无息返还。货款的全额支付不免除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内应负的质保责任。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0增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支付担保的形式:转账汇款、银行保函、现金
支付担保的金额:同履约担保金额
3、其余具体详见澄清修改后文件。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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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