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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上海地铁站内灯箱广告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水木焱影视数字媒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288号
成交优惠率:《大写)百分之二十五点零一
(小写)25.01 (%)
三、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地铁站内灯箱广告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上海地铁站内灯箱广告服务项目,本项目系江苏省旅游宣传广告联合投放 项目阜宁参与项目,在上海地铁内投放灯箱广告进行宣传。资金来源已落实。(具体要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投放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于 2026年 12月 10 日前执行完毕。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将根据[2002]1980号,按项目成交价的1.5%计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 费用,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情况:
| 供应商全称 | 投标优惠率(%) | 评审得分 | 排名 |
|---|---|---|---|
| 江苏水木焱影视数字媒体有限公司 | 25.01 | 77.00 | |
| 南京润赢乐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6.00 | 46.96 | |
| 南京畅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5.00 | 42.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