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医院电动门、防护门维修及配件购买招标意向书
发布时间:
2026-03-02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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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后勤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医院正常医疗诊疗秩序与人员安全,解决现有电动门、防护门设备老化、故障频发、配件适配性不足、维修不及时等问题,提升各类门体使用的安全性、稳定性与便捷性,满足医院门诊、病区、特殊诊疗科室等场景的使用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供应商诚信管理相关规定,我院拟开展电动门、防护门维修及配件购买招标工作。为确保招标工作科学、合理、合规,充分贴合医院实际使用需求,现特向社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发出意向邀请,诚邀各单位来院座谈交流,积极建言献策,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助力我院完善招标方案、明确设备配件及服务标准。

一、招标意向核心内容

设备及服务范围

1. 电动门相关:涵盖医院门诊大厅、各病区通道、手术室、消防通道、检验科室等区域各类电动门(含自动感应门、平移电动门、平开电动门、弧形电动门等)的日常维修、故障抢修、配件更换、定期保养、调试校准等全流程服务;根据医院实际需求,采购适配现有电动门型号的合格配件(含感应探头、传动电机、控制主板、轨道、滑轮、门禁联动部件等),具体规格、数量、参数结合座谈意见及现场勘查结果确定。

2. 防护门相关:包含医院放射科、CT 室、核磁室、介入手术室、放疗科等特殊诊疗区域医用防护门(含铅防护门、射线防护平移门、防护密闭门等)的维修、检修、密封性能维护、射线防护性能检测及调试、故障应急处理等服务;采购符合医用辐射防护标准的防护门专用配件(含铅板、防护密封条、专用传动部件、防护锁具、铅玻璃等),确保防护门达到医用射线防护合规要求,具体规格、数量结合座谈意见及现场实际情况核定。

二、意向单位资质要求

为保障服务质量与配件品质,意向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资质要求(具体细节可在座谈中进一步沟通完善):

1. 主体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电动门安装维修、防护设备销售 / 维修、五金配件销售等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2. 专业资质:具备电动门安装维修保养相关服务资质,若涉及医用防护门及配件,需具备医用辐射防护设备安装维修相关资质;配备不少于 2-3 名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电动门维修技师、医用防护设备维护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为单位正式员工);若涉及配件供应,防护门配件生产企业需提供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用辐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经营企业需提供相应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3. 技术实力:拥有专业的维修技术团队、齐全的维修检测设备及工具(如辐射剂量检测仪、门体调试仪、电路检测设备等),具备 24 小时快速响应故障抢修的能力(承诺合理应急响应时间);具有同类医疗机构或大型公共场所电动门、医用防护门维修及配件供应案例,能够提供完整的项目合同、验收单、服务反馈等案例证明材料。

4. 信誉要求:近 3 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遵守医院供应商诚信管理相关规定,能够提供廉洁承诺书。

5. 其他: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配件质保、门体定期巡检、技术培训等后续服务;配件供应需保证产品质量合格、适配性强,可提供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同意配合我院完成现场勘查、需求对接及意见反馈工作,愿意参与本次座谈交流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座谈交流安排

(一)座谈目的

1. 向意向单位介绍我院电动门、防护门的现有运行状况、维修痛点、配件使用及缺失情况,明确招标工作的初步思路;

2. 听取各意向单位关于门体维修方案、配件选型、产品质量标准、报价机制、质保期限等方面的专业意见和建议;

3. 沟通招标条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吸纳各单位合理建议,优化完善招标方案,确保招标工作贴合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4. 了解各意向单位的技术优势、服务能力、配件供应渠道及过往业绩,为后续招标遴选工作奠定基础。

(二)座谈时间及地点

1. 座谈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分。

2. 座谈地点:辽宁省人民医院后勤服务中心会议室(具体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辽宁省人民医院10号楼3层);座谈期间,将组织意向单位前往我院各区域电动门、防护门安装现场进行勘查,直观了解设备现状及现场使用需求。

(三)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1. 报名时间:本意向书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

2. 报名方式:意向单位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前往我院后勤服务中心现场报名;也可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XX 单位 + 电动门防护门招标意向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见下文。

3. 需提供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电动门维修资质、医用辐射防护设备安装维修资质、配件生产 / 经营许可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 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 过往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验收单、服务反馈等)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简介(含技术团队、设备实力、配件供应渠道、售后服务体系等);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他人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信用查询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 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承诺遵守医院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 防护门配件相关检测报告(如有,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座谈要求

1. 意向单位需委派 1-2 名熟悉电动门、医用防护门设备及配件,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参加座谈,提前准备相关意见建议及单位核心优势介绍(可准备 PPT 简要展示)。

2. 座谈期间,各单位需如实介绍自身资质、技术能力、维修服务方案、配件供应渠道及报价思路,积极回应我院提出的相关问题,主动建言献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3. 各单位需遵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恶意竞争,不得泄露我院现场勘查信息、需求细节及座谈内容,若存在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意向参与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3 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投标工作。

4. 座谈结束后,各单位可在 3 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建议(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我院后勤服务中心,我院将统一整理、研究吸纳。

四、意见征求重点方向

为更好完善招标方案,本次重点征求以下方面意见建议,欢迎各意向单位积极反馈:

1. 配件参数:电动门、防护门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标准(如防护门配件的辐射防护当量、电动门电机的功率参数等),如何更好贴合医院现有门体适配需求及医用防护合规要求,兼顾实用性与耐久性。

2. 维修服务: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流程、门体保养频次及内容(尤其是防护门的辐射防护性能定期检测)、故障抢修预案,如何提升维修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保障门体连续稳定使用,贴合医院医疗诊疗的特殊性。

3. 配件购买:配件的品牌推荐、性价比对比、供货周期、质量检测标准,如何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配件质量达标、适配性强,防护门配件符合医用辐射防护国家标准。

4. 招标条款: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报价方式、合同履行、质保期限(建议配件质保不低于 6 个月,维修服务质保不低于 1 年)、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如何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

5. 售后服务:配件质保期内的更换、维修服务内容,质保期后的配件供应及维修收费标准,门体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防护门辐射防护性能的定期检测服务等,如何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保障门体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6. 其他:针对我院电动门、防护门维修及配件购买工作的其他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控制、运维优化、防护合规管理、门体升级改造等方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地址:辽宁省人民医院后勤服务中心(具体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 33 号辽宁省人民医院 10号楼 3 层)

电子邮箱:412938165@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

六、其他说明

1. 本意向书仅为招标前期意见征求及意向邀请,不构成正式招标公告,后续正式招标公告将按规定流程在相关平台发布,请各意向单位持续关注。

2. 各意向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意见建议,我院将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招标方案完善及意向筛选工作,不用于其他用途。

3. 若意向单位不符合本意向书规定的资质要求,我院有权拒绝其参与座谈及后续招标工作,且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 本次座谈不收取任何费用,意向单位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5. 我院将对各意向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意见建议进行综合梳理,结合医院实际需求,优化完善招标方案,后续正式招标工作将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本次座谈、意见建议具有建设性的单位。

诚邀各具备资质的单位踊跃参与,携手助力我院完善后勤保障体系,提升电动门、防护门的使用及运维水平,共同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辽宁省人民医院后勤服务中心

2026年 2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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