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关于2026年6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2
发布于
陕西西安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7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新华街399号(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航空、航天、船舶、汽车等零部件产品新增电泳工序建设项目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小新村小新街369号

陕西恒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滦镇小新村小新街369号现有已建厂房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的机械加工环节之后增加电泳生产线,主要对现有项目的9000台(套)/年航空航天、船舶、汽车等零部件进行表面处理,年处理面积150万m²。项目总投资4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经环评分析,施 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项目电泳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及烘干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SO₂、NOx) 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RCO 脱附”处理达标后由15m 高的排气筒( DA005) 排放;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颗粒物、SO₂、NOx) 经低氮燃烧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的排气筒( DA006)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封闭+喷洒除臭剂”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水环境:项目磷化工序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pH 调节+混凝沉淀)与脱脂、电泳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混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隔油+调节+机械过滤+浓缩脱 盐)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与其它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西安市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城管部门处置;食堂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 处置;废RO滤膜交厂家回收;槽渣、电泳漆渣、废包装材料、污泥、废活性炭及浓缩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相关附件:

航空、航天、船舶、汽车等零部件产品新增电泳工序建设项目(报批版).docx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