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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3143164911@qq.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中段(7103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安市山湖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汽车内外饰材料及零部件扩建项目 |
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兴园路1839号(迅捷机电院内) |
陕西中蓝企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鄠邑区沣京工业园兴园路1839号(迅捷机电院内),建设2条模压成型生产线,2条模压发泡生产线,1条水切割生产线,2条隔音隔热垫生产线,1条搁物架装配线,2条附件安装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地毯总成、前舱隔热垫等汽车内外饰件18万件。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 |
1、废气:(1)烫毛边废气: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避免废气在车间内积聚。(2)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焊接废气、粘接废气: 采用集气罩(16个)+软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 冷却水、水切割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压机、模温机、烘箱、冷水机、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墙体隔声等。 4、固废:(1)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及水切割滤渣、不合格产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1楼楼梯间,约30m2),定期外售。(2)危废:废原料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位于厂房二楼东侧,占地面积约6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
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相关附件:
汽车内外饰材料及零部件扩建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