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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7月2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新华街399号
邮编:710100
|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西安长安友谊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长批复〔2026〕12号 |
西安长安友谊医院项目 |
西安长安友谊医院 |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郭杜南街1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2 |
关于陕西恒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航空、航天、船舶、汽车等零部件产品新增电泳工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长批复〔2026〕13号 |
航空、航天、船舶、汽车等零部件产品新增电泳工序建设项目 |
陕西恒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小新村小新街369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相关附件:
关于西安长安友谊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关于陕西恒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航空、航天、船舶、汽车等零部件产品新增电泳工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