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肥高铁南站设施类综合管养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2-12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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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每月初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

温馨提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人账户,特种商品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对于小型、简单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中标人在验收合格当天同步开具发票,采购人当天同步支付资金。

2

服务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4

续签要求

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两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5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2026年合肥高铁南站设施类综合管养

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二、项目概况

1.1概况与功能

合肥高铁南站连接合肥市主城区及滨湖新区,为全国性特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属于华东地区四个特等站之一。南站枢纽总占地面积约70万平方米,由国铁站房、南、北广场、线下场站、长途汽车站、场区内道路、周边预留商业用地等几大分项组成。其中交通场站总建筑面积约53.7万平米。

合肥高铁南站地区管辖范围为庐州大道以西、徽州大道以东、繁华大道以北、龙川路以南(含道路)区域,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东西总长约1060米,南北总宽约950米,总占地面积约100.7万平方米。采购人负责综合管理,制定管理标准、监督考核等工作,并负责协调管辖范围内各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工作。

项目管辖范围为:

1)北广场:交通换乘、配套商业等功能为主。

2)南广场:交通换乘、配套商业等功能为主。

3)西线下:出租蓄车场、乘客换乘区。

4)东线下:公交蓄车场、网约车场、乘客换乘区。

5)道路:龙川路(徽州大道-庐州大道)、庐州大道(龙川路-繁华大道)、徽州大道(龙川路-繁华大道)、繁华大道(庐州大道-徽州大道)。北广场4条支路(北海云路、仙人石路、太平湖西路、太平湖东路),南广场7条支路(石河子路、昆仑山路、青海路、哈密路、天池路、高铁西路、高铁东路)。

6)桥梁通道:

a.高铁路西F匝道桥:B匝道桥-徽州大道(滨湖方向):路灯编号150-209;

b.高铁路西G匝道桥:徽州大道(滨湖方向)-A匝道桥:路灯编号68-96;

c.高铁路西H匝道桥:石子河路-F匝道桥:路灯编号210-226;

d.高铁路西A匝道桥:徽州大道高架桥-西落客平台:路灯编号23-67;

e.高铁路西B匝道桥:西落客平台-高铁西路:路灯编号138-149;

f.高铁路西C匝道桥:高铁路西B匝道-徽州大道高架桥:路灯编号119-137;

g.高铁路西D匝道桥:高铁路西B匝道-出租车蓄车场:路灯编号97-118;

h.高铁路西E匝道桥:高铁西路至高铁路西A匝道交叉口:路灯编号1-22;

i.高铁路C匝道桥:高铁东路-东落客平台:路灯编号227-247;

j.高铁路D匝道桥:客运中心站出口-高铁东路:路灯编号312-334;

k.高铁路F匝道桥:高铁路与庐州大道交口至高铁路C匝道:路灯编号248-265;

l.高铁路G匝道桥:高铁路H匝道桥-庐州大道(南往北):路灯编号293-311;

m.高铁路H匝道桥:东落客平台-庐州大道(北往南):路灯编号266-292;

n.公交上匝道桥:龙川路-公交落客区:路灯编号01-05;

o.公交下匝道桥:公交落客区-公交通道:路灯编号06;

p.龙庐人行天桥;

q.南环路人行天桥;

r.P4人行天桥。

1.2设施图纸

1.3设施清单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1.4 管养特点

1.4.1 范围广

合肥高铁南站系特大型铁路客运车站,范围为100.7万平方米。

1.4.2专业多

南站综合管养涉及环卫保洁、市政管养、绿化养护、物业管理等四个专业管理内容,除单项管养需要精心组织实施外,还需进行多方协调,保证总体目标顺利达成。

1.4.3 设施量大

大量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绿化等公用配套设施。

1.4.4 专业性强

南站整体运营管理工作中,要具备环卫保洁、物业管理等服务内容,以及道路、桥梁、泵站、隧道、照明、排水、绿化养护等专业人员组成。

1.4.5 管理要求高

合肥高铁南站作为合肥门户和华东第四大交通枢纽,每天有数十万人流、数万车流出入,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和合肥市的整体形象,高标准高要求的管理既是客观需求,更是合肥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

1.4.6 复杂性及难度

各专业相互独立,同时各专业又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随着各类设施的不断完善,枢纽综合管养面临着范围广、内容多、设施量大、专业性强、易发突发事件及活动保障多等特点。

1.4.7合肥高铁南站作为合肥门户,管护标准要求高。

三、管养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为庐州大道以西、徽州大道以东、繁华大道以北、龙川路以南(含道路)区域。

3.1道路设施

3.1.1 繁华大道、龙川路、庐州大道等管辖三条道路按照管辖范围划分界限,道路、排水、绿化、环卫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为:

a.繁华大道(庐州大道-徽州大道),含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环卫保洁。

b.龙川路(庐州大道-徽州大道),含道路、隧道道路(及附属设施)、路灯、绿化、环卫保洁。

c.庐州大道(龙川路-繁华大道,不含高架匝道桥),含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环卫保洁。

3.1.2徽州大道(龙川路-繁华大道)段属于高架桥设施,为保证高架的整体性,南北向高架桥主体、飞龙桥及附属设施(含绿化、环卫)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徽州大道管辖桥下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环卫保洁等设施管护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3.1.3北广场4条支路(北海云路、仙人石路、太平湖西路、太平湖东路),南广场7条支路(石河子路、昆仑山路、青海路、哈密路、天池路、高铁路西、高铁东路),含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环卫保洁等设施管养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3.2 桥梁设施

管辖范围内高铁路C、D、E、F、H共5座匝道桥、高铁路西A、B、C、D、E、F、G、H共8座匝道桥、北广场公交上下匝道均为高铁南站服务且在范围内,属于本次招标范围;龙庐人行天桥、南环路人行天桥、P4停车场人行天桥、龙川路地下通道、南广场横跨312国道防抛网及桥梁、徽州大道横跨312国道桥梁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桥上附属设施及环卫。高铁东路A、B、J等3座匝道桥因地处管辖范围外(位于包河大道-呈坎路之间),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徽州大道高架桥(南北向主桥)、飞龙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繁华大道上跨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3 照明设施

徽州大道高架桥(含桥下)、高铁东路A、B、J 等3座匝道桥路灯、灯饰及附属设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管辖范围内其他路灯、灯饰及附属设施均在本次招标范围。路灯电费支付由各产权单位自行支付。

3.4 排水设施

西南雨污排水出口是高铁南站主要排水系统,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管辖范围内道路排水及附属设施属于本次招标范围;龙川路及龙川路隧道排水、泵站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3.5 泵站设施

高铁南站小西冲枢纽泵站是“合肥绕城高速公路下穿合肥高铁南站南广场改建工程”中泵排系统的主要工程,位于绕城高速以南、繁华大道以北、徽州大道以西、十五里河及小西冲以东。本泵站为半地下式泵站,包括进水池、栅渠、集水池、出水池、变配电间、附属用房等设施均在本次招标范围。

3.6 绿化设施

管辖范围内的绿化设施(含道路红线外景观提升绿化及背景林)、花境、节日摆花,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3.7 环卫保洁设施

管辖范围内的设施(道路、广场、桥梁、落客平台)环卫保洁、匝道桥及附属设施环卫保洁,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徽州大道高架南北向主桥以及高铁东路A、B、J匝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8 龙川路隧道

龙川路下穿北广场隧道(潜口路-庐州大道东)、隧道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隧道内照明、装饰、监控、排风、消防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3.9 南、北广场及东西线下

除国铁站房外,南北广场及东西线下、龙川路以北小广场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3.10 管养内容

3.10.1 市政设施养护

a.管辖范围内的沥青路面、人行道、侧石、桥梁(包括附属设施)、雨、污水检查井、管网、路灯(包括管线、控制柜、箱变、路灯监控等)、灯饰、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路名牌、无障碍标志牌、交安设施等日常巡查、管护、维修、补缺、检测、清淤等。

b.龙川路隧道(包括隧道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照明、灯饰、装饰、排风、消防、监控等)设施养护及日常运维。

c.泵站(包括进水池、栅渠、集水池、出水池、变配电间、附属用房等)设施养护及日常运维。

3.10.2 绿化管养

管辖范围内的行道树、绿地、时花、花境、节日摆花等设施日常巡查、管护、补植、防虫害、抗击自然灾害等。

3.10.3 道路保洁

管辖范围内的路面(含人行道、沥青路面)、桥面(含匝道桥)、绿化带等设施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中转站设施管护、垃圾分类、清运垃圾、防尘除臭等。

3.10.4 物业管理

南广场、北广场、公交换乘区、出租换乘区、网约车上车区范围内房屋建筑主体、地面(不含沥青路面)、幕墙、门、窗等设施修缮,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公共区域日常保洁,电梯日常巡查、养护、检测,室内绿植摆放,保安人员值守,巡更系统维护。

3.10.5 综合旅客服务

管辖范围内的红枫驿站、党群服务中心等综合旅客服务,热线接听及舆情记录、反馈、回复等。

3.10.6 应急保障

管辖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大规模功能性损坏或突发事件处理、台风抢险、汛期防汛、铲冰除雪、防恐维稳、大客流滞留、重大活动保障等。

3.10.7 其他

养护范围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根据实际运营需求,采购人有权新增或减少设施量。

四、服务要求

4.1 机构设置要求

    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结合招标的服务范围、内容和要求,成立现场组织机构,基本架构如下图:

4.1.1 项目办职责:负责项目部总体行政、技术管理。

4.1.2 质安部职责:负责项目部管养质量检查、监督及作业安全监管。

4.1.3 市政部职责:负责道路、桥梁、排水、路灯、隧道及各类附属设施的日常管养。路桥组:负责沥青路面、人行道、侧石、桥梁(包括附属设施)等设施的日常巡视、维修、检测等管养工作。

4.1.4 排水组:负责排口、雨、污水管网、检查井等排水设施的日常巡视、维修、清淤等管养工作。

4.1.5 路灯组:负责路灯、灯饰、管线、配电柜、箱变、路灯监控等设施的日常巡视、维修、保护等管养工作。

4.1.6 隧道组:负责隧道管理用房(含变电站、监控室)及附属设施的运维以及隧道内电气、照明、消防、通风、监控通信设备及装饰工程等日常巡查及维护。

4.1.7 泵站组:负责泵站管理用房(包括进水池、栅渠、集水池、出水池、变配电间、附属用房等)设施养护及日常运维。

4.1.8 环卫部职责:负责路面(含人行道、沥青路面)、桥面(含匝道桥)、绿化带等设施日常清扫保洁等管养工作。

a.机械清扫组:负责路面(含隧道)、桥面等机械化保洁作业等管养工作。

b.人工清扫组:负责人行道、绿化带等人工保洁作业及“城市牛皮癣”整治等管养工作。

c.垃圾中转站:负责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维、垃圾分类、垃圾清运、设施养护、环境保护等。

4.1.9 绿化部职责:负责行道树、绿地、时花、挂篮、花境、节日摆花等设施日常巡查、管护、补植、防虫害、抗击自然灾害等管养工作。

a.机械养护组:负责机械化绿化管养作业。

b.人工养护组:负责人工绿化管养作业及景观草花更换。

4.1.10 物业部职责:南、北广场范围内房屋建筑主体,东西线下地面、幕墙、门窗等设施修缮,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南、北广场内地面(除沥青路面含立面)、公共区域日常保洁,电梯日常巡查管护,室内绿植摆放,保安人员值守,巡更系统维护,热线接听及舆情记录、反馈、回复等。

a.环境组:负责南广场、北广场及东、西线下范围内的平面、立面及各类设施表面、卫生间保洁及室内绿植摆放。

b.工程组:负责房屋建筑主体、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含电梯),巡更、照明、标识等系统的管养工作。

c.保安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保巡逻、值守及公交换乘区、出租车换乘区车辆管理、文明劝导等工作。

4.1.11 综合旅客服务

问询组:负责南站旅客基础问询服务、志愿服务、会务及解说服务、旅客服务评价反馈等工作。

热线班:负责南站热线电话的接听、处置、跟踪和数字城管、网络舆情等记录、反馈、回复等工作。

4.2 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应配置充分和适宜的服务人员,人员配置的原则为——“高效、敬业、团结、专业、健康”,人数不低于808名。

4.2.1 管理人员,共计7人,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职务

人数(人

职责

1

项目总负责人

1

负责项目部全面管理,负责与采购人及其他相关单位联络协调,熟悉各业务块的运作。在今后的现场管理和服务中,将全权代表中标人处理与本项目运营管理相关的一切事务,确保本项目的运行正常有序,并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

2

总工程师

1

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及重要技术文件签署

3

质安主任

1

负责质量、安全工作日常管理及标准化管养实施

4

市政经理

1

负责市政养护业务日常管理

5

环卫经理

1

负责环卫业务日常管理

6

绿化经理

1

负责绿化业务日常管理

7

物业经理

1

负责物业管理业务日常管理

总计

7

备注: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由采购人在进场服务前核查,所有人员必须符合上述条件、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社会保险,采购人有权随时核实,如有不实,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4.2.2其他人员,共计801人,其中:

1)项目办(6人)

行政主管1名、财务主管1名、人事主管1名、综合文员3名。

2)质安部(4人)

质量、安全主管1名,巡视员3名

3)市政部(24人)

①路桥组(4名)

路桥主管1名、路桥养护普工3名。

②排水组(4名)

排水主管1名、水泵维修工1名(持维修电工证)、排水养护普工2名。

③路灯组(4名)

路灯主管1名、路灯维修工2名(持维修电工证)、驾驶员1名(持驾驶B证)。

④隧道组(7名)

隧道主管1名、隧道值班巡查员6名[至少3人持电工证,3人持证建(构)筑物消防员]。

⑤泵站组(5名)

泵站主管1名、隧道值班巡查员4名[至少2人持电工证,2人持证建(构)筑物消防员]。

4)环卫部(72人)

①机械清扫组(6名)

组长1名、清扫车辆驾驶员5名(持驾驶B证)。

②人工清扫组(60名) 组长2名,保洁员58名

③垃圾中转站(6名)

站长1名、设备操作员2名(持维修电工证)、垃圾车驾驶员2名(持驾驶B证)、普工1名

5)绿化部(47人)

①机械养护组(7名)

组长1名(具有初级技术资格)、驾驶员2名(持驾驶B证)、操作工4名

②人工养护组(40名)

组长2名(具有初级技术资格),养护员38名

6)物业部(624人)

①环境组(254名)

环境主管2名、保洁领班9名、保洁员243名

②工程组(30名)

工程主管2名、工程维修人员20名(持电工证)、电梯维护人员8名(持电梯维护相关资格证)

③保安组(340名)

保安主管2名、保安领班9名,保安员329名(含35名机动队员)。

7)综合旅客服务组(24名)

①问询组(20名)

问询主管2名,问询人员18名。

②数字城管/热线班(4名)

班长1名及数字城管处理/热线接听人员3名。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人员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上述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须按照要求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

4.3 设备配备要求

4.3.1 主要设备(不少于39辆/台)

专业洒水车3辆、洗扫车(8吨及以上)2辆、货车2辆、综合除雪车2辆、管道潜望镜1台、高空作业车1辆、铣刨机1台、路面综合养护车1辆、室内升降平台(8米及以上)4台、电动保洁车不少于20台。

4.3.2 其他设备

摊铺机、撒布机、排水泵车、吸泥车、车载推雪板、压路机、灌缝机、发电机组、侧壁清洗车、小型高压冲洗车(载水1.5T以上)、广场机扫车、垃圾转运车(3吨)、油污冲洗车各1辆,管道机器人1台,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车2辆(15吨及以上,需与南站垃圾中转站设备匹配)、无人大理石洗地机4台、驾驶式人工洗地机5台、割草机8台、绿篱机8台、四轮草坪机2台、油锯2台。

注:除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上述设备相关证明材料(如车辆行驶证、购买凭证等相关证件)上述设备在合同期内须固定为本项目服务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配备齐全,由采购人核查,如有不实,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4.4 管养技术方案要求

设施类综合管养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4.1总体方案

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2)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员工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方案;

3)市政(路桥、排水、路灯、隧道、泵站等)项目专业管养实施方案;

4)环卫项目专业管养实施方案;

5)绿化项目专业管养实施方案;

6)物业(环境、工程、安保等)项目专业管养实施方案;

7)综合旅客服务(问询、数字城管处理/热线)方案。

4.4.2应急保障方案

1)自然灾害、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等应急处置预案;

2)突发群体性事件、重大活动保障预案。

五、管养作业规范

5.1 基本规范

5.1.1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1)中标后按机构设置要求设立项目部,且项目部满足材料堆放、设备停放场地需求。

2)项目部须按基本架构设置相应的管理、技术、专业等部门和操作班组,中标人可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降低对各管养项目的质量控制要求。

3)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配置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管养操作工、保洁人员、安保人员,配置标准及人数不得低于“4.2 人员配备要求”的规定,开工2周内向采购人报送人员花名册。

4)管理、技术人员须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5)主管及以上人员应常驻现场(不少于300天/年),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换、不得与其他项目兼任,如需调整应向采购人书面申请。

6)主管及以上人员的调整比例应低于5%,主管以下人员的调整比例应低于10%,调整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配置要求,并应将调整人员的名单及时上报采购人。

7)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调整、调换主管及以上人员,投标人必须响应。

5.1.2 文明服务

1)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忠于职守、勤奋学习,刻苦工作,胜任本职,乐于奉献。

2)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为旅客排忧解难。

3)工作人员应规范着装、佩戴工作证,并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4)营造文明工作环境,办公环境整洁美观,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5)坚持首问责任制,认真解答旅客问询。

6)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电话,对投诉信件、电话,应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5.1.3 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的管理应有专职人员负责。

2)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建立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归档、保管、借阅、检查、销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3)档案资料的存放地应有防火、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防盗等有效措施。

4)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管理、运营和维修养护的指导性文件。

b.各类运行、养护、值班日志和记录。

c.国家、地方、行业的维修养护技术标准和维修养护操作规程。

d.设施设备专项检查记录及年度技术状况分析报告。

e.技术检测记录及季度技术检测分析报告。

f.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g.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图纸、设备产品说明书和操作维护手册、软件使用操作手册等。

h.技术教育培训、质量管理文件、科技情报等资料。

i.管辖范围内,按照设施分类,建立道路、桥梁、广场等设施档案。

5.1.4 安全管理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

3)定期(每月不得少于1次)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

4)实行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制,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5)科学、合理地调度和控制设备设施,确保安全运营。

6)电气、消防、电梯等专业维护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相对应的上岗证;作业人员应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合的健康条件,方可上岗。

5.1.5 文明作业

1)养护作业车辆及围护设施应标识规范,标明单位名称与监督电话,标识统一。

2)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严格按规定穿着统一作业服,戴安全帽。

3)养护维修作业区应留有人员和机具材料等的出入口,作业区两侧应有防护栏等防护和隔离措施。

4)作业区围护设施必须派专人看管,看管人员必须在护栏以内。

5)作业区围护完毕后,方可施工作业。

6)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撤退完毕,方可收回作业区围护设施,顺序为后放的先收,直至收回恢复原状。

5.1.6 环境保护

1)贯彻绿色施工、文明作业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和消除管养作业对环境的污染。

2)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革新,最大程度减少资源消耗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管养作业,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

3)做到5个百分百:现场围护100%、作业降尘100%、沙土覆盖100%、车轮冲洗100%、噪音和光污染控制100%。

4)做到工完场清,严禁随地倾倒污水,乱丢、焚烧垃圾。

5.1.7 质量控制

1)建立质量责任制。项目部设专职质量员,班组设兼职质量员,明确各级责任。

2)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技术交底,进行应知应会教育,严格执行规范,严格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要求执行先试验再铺开的程序。

3)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设备开箱检验、隐蔽工程检查检验、交工自检自查、试运行检查等,现场检查检验的原始资料、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 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重要的隐蔽工程覆盖前进行摄像或照相并保存现场记录。

4)必须完善检验手段,要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对管养的设施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设备、材料严禁用于本项目。

5)要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

6)质量控制方法

a.人员的控制

对人员的控制首先要加强对作业队伍的质量意识教育,强化质量意识,树立“质量是信誉”及“质量第一 ,安全至上”的思想。其次是对人员的资质的控制,严格持证上岗和一般操作人员经操作培训后上岗的制度。最后是合理调度人员的使用,按技术等级、工作难易程度安排工作岗位,更要做到“一人多能、一岗多用”,充分发挥多位一体综合管养的优势。

b.材料的控制

材料的控制包括进场设备、材料、构配件的控制,供货方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要严格检查验收,严把进场关,正确合理地使用,采购人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检,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建立管理台账,进行收、发、储、运等各个环节的技术管理,避免错用或将不合格的设备材料用于本项目。

c.机械的控制

机械的控制是指施工机械、机具的使用控制。施工机械在进场使用前应全面检修,检修合格后,应标志设备完好;自有设备应实行定人定机,专人操作保养,明确责任人;施工机械的使用应根据施工内容选择合适的型号和性能参数,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的同时,发挥多位一体综合管养优势,实现设备资源共享。

d.方法的控制

方法的控制是指作业过程中所采取的技术要素、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制定适用的养护方法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养护方法以相关规范为主要依据,结合南站实际,以确保质量为目的,严加控制,杜绝偷工减料,随便随意。

e.环境的控制

环境的控制是指养护环境与环保环境相结合的施工环境,结合环保要求,合理的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养护特点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施工过程中如遇环保部门督查要求整改或旅客投诉的,采购人将对中标人予以相应的处罚。

f.养护过程质量的自控自评

要保证工序质量,开展过程质量的自检自评是非常必要的,各部门、班组之间要求无缝对接,工序之间要坚持自我检验,层层落实、层层把关,使养护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g.过程质量的三检

自检:由质检员组织进行班组施工的质量自检。上班前进行交底,下班前对每项操作工作的施工全过程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并做好自检记录。

互检:工序交接时坚持实行互检,由作业人员会同质检员进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并做好互检记录。

专检:由质安部组织,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及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会同项目质检员、作业人员进行已完工工程质量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h.关键部位的过程质量控制

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养护质量,对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应更为重视和严格。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必须遵循隐蔽工程检验规范,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用规程,采取连续监控、质安部以及相关负责人现场监督、进行标识标志等手段,确保关键部位的养护处于全过程质量监控状态。

i.不合格品控制

对养护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将由专职质检员负责管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技术负责人确定后实施处理。

不合格品的处理原则: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一律实行退货或调换合格品;对不合格的中间产品,进行标识、记录和隔离,并按程度的轻重做出修复、返工或报废,以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现不合格品后,进行同类追溯,确保不合格品不得进入本项目,对质量不合格工程,采购人将予以一定的扣款处理,并对质量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5.1.8 应急保障

1)建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2)根据管养特点制订相应的防恐、火灾、自然灾害、设备事故、交通事故、大客流、人员滞留、高铁列车大面积晚点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建立恶劣天气及其他异常情况应急值班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信息,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4)建立应急物资、抢险设备储备制度,保持一定存量。

5)应急响应时限不大于15分钟。

6)建立应急预备队,并保持在岗在位。

7)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

8)中标人应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迎检”、“创建”等期间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9)所有应急设备,中标人须存放在离本项目2公里范围内(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应急预案启动后须在1小时内将设备提供到指定区域。

5.2 道路管养作业规范

5.2.1 道路巡查

1)要求各市政道路安排固定巡查人员至少一名,人行道实行徒步方式,车行道及桥面实行车巡方式。

2)巡查人员每人每日不少于两次巡查,特殊时段要全天在道路上不间断巡视。如遇节假日、重要节日、会议等。白天正常巡视外,夜间应安排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盗巡视等工作, 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做好安全围挡,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

3)道路设施巡查内容

a.路面损毁,裂缝、松散、壅包、车辙、沉陷、剥落、坑槽、啃边等;

b.人行道砖缺失、沉陷、破损、松动、无高差等;

c.侧石断裂、翘头、损毁、缺失、松动、沉陷等;

d.窨井盖破损、缺失、检查井排水冒溢,车辆碾压后发出噪音、与路面高差较大等;

e.路名牌损坏、歪斜、锈蚀、画面破损、字体脱落、丢失、有无牛皮癣等;

f.无障碍设标志牌歪斜、破损、有无牛皮癣;

g.挡墙护栏等附属设施是否损坏、缺失;

h.隔离栏(墩)是否歪斜、破损、缺失;

i.道路或人行道上是否有建筑垃圾;

j.是否有施工单位占道堆放材料、拌和砂浆、泵送混凝土未做铺垫处理、私自向道路排水,私开道口等损坏道路现象;

k.关键时段的夜间巡查;

l.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巡查任务。

4)信息反馈

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时间、地点、存在问题),填写日报表内容详实,对存在的问题由管理人员每日上报给采购人。

5)问题处理

a.对危险较大的问题(如道路大面积沉陷、井盖丢失、路灯损坏、灯杆倾斜、桥梁

b.出现结构性破坏、通道大面积积水等)要求立即上报管理人员及主管部门并在现场看守, 待围挡后方可离开,并在指定时间内实施修复;

c.对一般巡查问题(如路面、人行道板损坏、侧石松动缺损、桥面铺装损坏、护栏破损等)按程序进行测量、拍摄照片上报采购人确认后修复;

d.对其他单位破坏道路、路面上搅拌砂浆、侵占道路、破坏桥梁、排放污水等现象要求立即制止并上报管理人员及主管部门。

e.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裂缝,坑槽,错台,破碎,表面剥落,翻浆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证路面的结构强度,做到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5.2.2 沥青混凝土道路

1)沥青路面出现裂缝、松散、坑槽、破碎、麻面、鼓包、啃边、翻浆等破损应及时维修,沥青路面零星挖补保养,应符合槽型规则,凿边作方,整齐垂直,密实平整,接茬平顺。

2)沥青路面保养应结合气候特点,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春夏季节气温较高,应抓住时机,及时防治路面病害,以加铺面层为主;冬季气温低,则以保养过冬为主,同时做好排水工作。

3)沥青路面面层严禁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修补。

4)参照《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T 437-2018),每年对管辖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塌陷隐患进行检测。

5.2.3 人行道

1)表面及侧石顶面平整,表面清洁无积水;

2)表面铺砌块完整、无色差,花色图案一致,砌块块间缝宽及相邻砌块间高差、表面纵横坡应符合规范要求;

3)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应安装正确;

4)人行道养护作业在同一道路、同一时间段进行时,不得在道路对称两侧同时施工;必须设置行人通道,行人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米。

5.2.4 侧(平)石

侧(平)石维修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其规格、材质应与原路段保持一致;

侧(平)石安装应稳固,外边线直顺;花岗岩、大理石类的侧(平)石其线宽不小于3mm,最大缝宽不得超过10mm。

5.2.5 井圈和井盖

要求采用五防井盖,安装位置正确,牢靠,收水井井壁结构完好,发现沉陷或崩坏,立即修复。窨井壁必须安装铝制身份证标志牌以及防坠网。及时清除井底浮泥,及其它杂物,以防井底淤泥堵塞管道。

5.2.6 附属设施

道路标志、隔离桩、防护栏、防撞墩位置正确,保持整齐、清洁、无缺损、结构稳定,构件表面油漆完好。当损坏或丢失,应按原设计的样式、颜色及时修补。

5.3 桥梁管养作业规范

5.3.1 桥梁巡查

1)每3座桥梁(匝道)每天固定安排巡查人员至少一名。

2)巡查人员每人每日不少于两次巡查。

3)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做好安全围挡,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及管理人员。

4)桥梁设施巡查内容:

a.桥面铺装损毁,裂缝、松散、沉陷、剥落、坑槽、啃边等;

b.桥面瓷砖缺失、破损等;

c.防护栏杆、防护栅、防护栏、防护网、隔离带、防撞墩、防撞护栏、遮光板、绿色植物隔离带等防护设施有断裂、松动、错位、丢失残缺、剥落露筋、锈蚀等;

d.桥梁墩台柱砌体缺损,成块脱落等;

e.桥梁基础位移、倾斜、下沉,混凝土结构破损漏筋等;

f.桥梁泄水孔堵塞,排水管破损残缺护坡(锥坡)有破坏、污秽、下沉残缺等;

g.桥梁挡墙有破损、污秽、倾斜或鼓胀、位移下沉等;

h.桥梁桥名牌、限载牌、无障碍标牌破损、缺失等;

i.路桥连接处高差大,桥头跳车等;

j.桥梁伸缩装置变形、开裂,雨水渗漏和缝间堵塞等;

k.地下通道内电器、电路、控制设备是否漏电和超负运行,照明灯具是否完好;

l.地下通道主体结构是否有裂缝、断裂、脱落现象;

m.拱顶、侧墙或翼墙粉饰材料或装饰件是否有脱落、残破混凝土钢筋是否外露,是否有渗漏水现象;

n.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o.地下通道标志是否残破,隔离墩、栏是否破损,限高架完好等;

p.地下通道各类监控系统是否完好、运转正常;

q.人行天桥梯道防滑条是否完好、桥面铺装是否破损、积水、有坑洞、翘起等;

r.人行天桥护栏、玻璃是否破损、缺失、牢固等;

s.天桥主体结构牢固,是否渗水,结构表面是否锈蚀、剥落,装饰面是否完好、支座是否完好等;

t.关键时段的夜间巡查。

5.3.2 桥梁养护

桥面结构长期含水浸泡造成的脱落、拥包、应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修补面晾干后,再进行面层修补。

1)桥梁损坏的防水层,应及时进行修补。防水层维修应按施工要求进行。

2)修补后的防水层,其防水性能、整体强度、与下层粘结强度和耐久性等指标,应满足原设计要求。

3)当金属或非金属防护栏杆褪色严重或有表皮脱落现象时,应清除并维修。

4)当栏杆被撞有严重变形、断裂和残损现象时,应及时按原结构构造进行恢复,并应安装整齐、牢固。

5)伸缩装置处的栏杆或护栏维修后应满足桥梁随温度变化的位移,不得将套筒焊死。

6)伸缩装置应平整、直顺、伸缩自如,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有堵塞时应及时清除,出现渗漏、变形、开裂、行车有异常响声、跳车时及时维修。保养周期每年应2次。

7)桥梁支座部分应保持完整、清洁、有效、应每年检查保养一次,冬季应及时清除积雪和冰块,梁跨活动应自由。

8)墩台表面应保持清洁,并及时清除青苔、杂草、荆棘好和污秽。

9)墩台混凝土表面发生侵蚀剥落、蜂窝麻面等病害时,应及时将周围凿毛洗净后做表面防护。

10)桥面泄水孔应完好、畅通、有效。

11)桥面泄水管、排水槽每年雨季前应全面检查、疏通。

12)桥梁的防护栏杆、防护栅、防护栏、防护网、隔离带、防撞墩、防撞护栏、遮光板、绿色植物隔离带等防护设施应完整、美观、有效、不得有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损坏现象。

13)各类知识标志应完整、有效、不得误挂和缺项。

14)挡墙应坚固、耐用、完好。挡墙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中雨以上降雨时应巡检,挡墙倾斜超过20mm或鼓胀、位移、下沉超过20mm时,应进行维修加固。挡墙拆断,应及时加固,开裂超过10mm,应进行封闭。

15)护坡应完好,下沉超过30mm、残缺超过0.2㎡,应及时维修。

16)人行天桥梯道防滑条应完好,有效,梯道雨季不应积水;坡道、梯道冬季不应结冰、积雪,铺装完好、牢固,不得有大于0.1㎡坑洞,大于10mm翘起或大于0.2㎡空鼓。

17)通道内电器、电路、控制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有效,严禁漏电和超负荷运行。照明灯具应完好、有效。

18)通道内抽水泵站的电机、水泵等机械设备应按照有关机械保修规范进行保养。

19)通道内排水管道应完好畅通。

5.3.3 桥梁检测

参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标准》(JTG/T H21-2011),管辖范围内桥梁每年检测一次,并建立桥粱沉降观测点。

5.4 排水设施管养作业规范

5.4.1 排水设施检查

要求排水设施检查人员至少1名,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汛期加大巡查频率,并做好记录。

巡查内容:雨水、污水排水管网、渠沟(暗、明沟)、检查井、雨水井、出水口。

1)巡查标准: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畅通,无积水;排水管道畅通,积泥深度不超过1/3管径;雨水口篦子不得高于路面影响进水;各类管线井框固定平稳,井盖与井框吻合,无破损、缺失、异响。

2)发现缺失、破损的井盖须及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上报。

5.4.2 排水设施养护

1)养护方法:人工清掏、真空吸泥车、高压冲水车。

2)汛期前、后及特大暴雨后须集中对雨水井、检查井、管道、沟渠(明、暗沟)进行清疏。

3)缺失或损坏的井盖须在24小时内完成补装、更换。

4)及时按排水工程要求做好泄漏、渗漏管道的专项维修。

5.5 路灯管养作业规范

5.5.1 日常巡查

每日安排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巡查内容包括设施完好率、亮灯率、各类故障、设施防盗等,并建立详细巡查台账。如发现重大故障以及设施被盗,应立即安全处理,并报主管部门。

5.5.2 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

合同期内管辖范围内路灯亮灯率(亮灯率指所检查路灯的亮灯数与检查路灯的总灯数之比)达到99%以上,设施完好率(主要包括灯杆灯具完好率、线路完好率、配电箱完好率、照明及交通设施清洁率等)达到99%以上。

灯杆、灯具、变压器、检查井、控制箱等设置规范,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歪斜、锈蚀、油漆脱落等现象;每月对道路路灯、控制箱接地等情况进行测试,每年应对辖区内有专变箱的配电设施要申请进行安全检测,测试完成后应及时向业主上报测试报告,并立即对测试不合格的进行整改。

5.5.3 故障修复

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并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业主单位;线路短路、断线、设备零部件损坏等一般性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线路、设备被盗或其他原因造成路灯不亮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线路、设备被盗应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故障修复及时率合格标准为100%。

5.5.4 单灯维修

若光源电器等出现损坏,应立即更换相同规格品种的产品,如无相同的,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更换同等价值产品作为替换,维护材料质量合格率须达100%。

5.6 隧道管养作业规范

5.6.1 运营管理

1)供电、监控、消防值班保持24小时人员在位。

安全巡视每日不少于3次,特殊情况增加巡视频次。

掌握隧道内部和周边动态,及时上报和处理各类对安全运行造成影响的情况。

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下达指令。

各类运行情况记录齐全、分类有序、保管细致、归档及时。

5.6.2 日常养护

制订日常养护计划,并按计划有序实施。

技术人员掌握相应的操作水平和维护技能。

认真组织日常、定期和专项技术巡检,及时掌握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 。

1)按设备分类,定期做好保洁、防腐、润滑等经常性保养工作。

2)及时修复损坏、故障设备设施,使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3)储备足够用量的备品备件 。

4)收集整理各类技术资料,做好设备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5.6.3 应急处置

1)制订应急预案,报业主审核后施行。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3)建立应急物资和常用备品仓库(库房由采购人提供)。

4)组建抢修队伍,确保应急响应及时迅速。

5)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应急联络协调机制,保障应急通讯畅通。

6)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非经甲方同意,不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任何信息。

5.7 泵站管养作业规范

5.7.1 运营管理

1)值班保持 24 小时人员在位。

2)泵站区域安全巡视每日不少于3次,特殊情况增加巡视频次。

3)及时上报和处理各类对安全运行造成影响的情况。

4)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下达指令。

5)各类运行情况记录齐全、分类有序、保管细致、归档及时。

5.7.2 日常养护

1)制订日常养护计划,并按计划有序实施。

2)技术人员掌握相应的操作水平和维护技能。

3)认真组织日常、定期和专项技术巡检,及时掌握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 。

4)每日做好泵站区域人工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5)及时组织集水坑和站区内排水管道清淤、疏通,保持泵站区域管网畅通。

6)每半年组织一次水泵保养,泵站设备遇有故障及时维修,保持泵组运行可靠。

7)做好站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养护维修,保持功能完好。

8)收集整理各类技术资料,做好设施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5.7.3 应急处置

1)制订泵站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

2)建立应急物资和常用备品仓库。

3)紧急情况发生后及时组织处置并上报,应急响应时限不大于30分钟。

4)建立应急物资和常用备品仓库(库房由采购人提供)。

5)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应急联络协调机制,保障应急通讯畅通。

6)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非经甲方同意,不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任何信息。

5.8 环卫保洁作业规范

5.8.1 道路、绿化带保洁

1)道路应整体清洁,达到“十无十净、一降低、本色化”。

十无:无果皮烟头纸屑白色垃圾、无杂物堆放、无枯枝落叶、无砖石瓦片、无砂砾泥土积尘、无痰迹污渍、无乱张贴刻画、雨后无积水、无杂草青苔、无污水污染;

十净:路面干净、路牙侧石干净、墙面墙角干净、排水口窨井盖沟槽干净、人行道外侧场地干净、台阶踏步干净、隔离栏干净、绿地树穴干净、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干净、垃圾桶果壳箱坐凳底及周边干净;

一降低:降低道路扬尘,每日降尘吸尘不少于1次;

本色化: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及外侧硬铺装场地保持本色无污染。

2)雨雪和低温天气禁止洒水。

3)清扫保洁作业的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22和现行地方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DB34/T3084-2018 的有关规定。

4)除雪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 CJJ/T108 的有关规定。

5)机械清扫频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机械清扫频率标准

路面

清扫频率/日

机械冲洗

机械降尘

主干道

不应少于2次

不应少于6次,高温天气不少于8次

匝道桥

不应少于2次

不应少于2次,高温天气不少于4次

隧道

不应少于2次机扫和1次冲洗

不应少于2次

蓄车场

不应少于2次机扫和1次冲洗

不应少于2次

6)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及响应处置时限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及响应处置时限标准

路面废弃物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处置时限(min)

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处/1000 ㎡)

≤3

≤10

痰渍(处/1000 ㎡)

≤4

≤15

尘土(g/10 ㎡)

≤20

≤30-40

污水(㎡/1000 ㎡)

≤3

≤30

其他杂物(处/1000 ㎡)

≤2

≤10

5.8.2 附属设施保洁

道路两侧附属设施应保持清洁,无非法张贴,垃圾收集容器内垃圾量不超过容量的2/3。

5.8.3 垃圾收集与运输

1)对垃圾运输及中转设施每日清洗、消毒。

2)垃圾清运应采取密闭方式,运输过程中无泼洒滴漏。

3)垃圾的收集与运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卫生技术规范》 GB51260 的有关规定。

4)餐厨垃圾处置应符合《合肥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压缩式垃圾车的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压缩式垃圾车》 CJJ/T127 的有关规定。

6)垃圾站的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 CJJ/T156 的有关规定。

5.8.4 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T102 的有关规定。

5.9 绿化管养规范

5.9.1 乔木及花灌木

生长旺盛、树形美观,无枯枝死杈;冠型美观,分枝点合适,内堂不乱,通风透光;叶片、枝干健壮;及时抹芽,树干、一级分枝上无萌条;及时清理死树,挖除死树桩并进行补植,保持无缺株;及时扶正倾斜树木;行道树分支点高度、树高、冠幅应基本保持一致,树池有侧石、无黄土裸露。

5.9.2 绿篱、种植块及整形灌木

绿篱及种植块生长茂盛,栽植到边到角,无死枯;绿篱及种植块轮廓清晰,平立面整齐,线条流畅,边缘线清晰;无杂生植物、爬藤、蛛网等和缺株、断档现象;无倒伏、歪斜、亮脚现象;整形灌木(球类等)生长丰满,无偏冠、空洞,修剪面光滑。

5.9.3 草坪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无秃斑、杂草,生长季节无枯黄,无违规使用化学药剂现象;暖季性草坪高度保持在6cm以下,冷季性草坪保持在8cm以下;草坪与种植块等绿化相接处应切边;做好草坪的冬季防火工作。

5.9.4 草花

植株健壮,茎叶无黄斑、褐斑或黑色斑点,无病虫害;植株颜色正常,规格整齐,高度冠径之间差距不超过15%,叶片正常、无虫眼、无枯萎现象;花卉根茎处无裸露、枯叶现象,花卉品种配置科学、美观;花丛中无砖瓦、石块、积水、废弃物等现象;花卉无缺株、倒伏现象。

5.9.5 补植

养管单位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须在两日内安排补植、更换; 乔木补植须选用干径不低于现有的同品种全冠苗,大灌木及整形灌木须选用同规格、同品种全冠苗,绿篱、种植块等须选择同品种、大于现规格健壮苗密植,然后修剪至同等高度。

5.9.6 病虫害防治

枝叶病虫害危害不超过2%,蛀干虫害有效处理率不小于98%,施药时间应避开客流高峰期。

5.9.7 浇水和喷淋

乔木与灌木,应根据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合理安排浇水:一般在无雨气候下,30℃ 以下天气一周安排浇水两次,30℃以上天气持续每天安排浇水一次、35℃以上天气应安排每天浇水2次;无雨气候下,北广场绿化喷淋工作每天进行一次,并进行日报,保证绿化无积尘。

5.9.8 整形修剪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乔木、大灌木每年修剪内膛枝、下垂枝、平行枝等不少于2次,修剪创面大于20c㎡,必须进行防腐处理;绿篱、种植块及整形灌木(球类等)适时修剪(针叶类萌条不超过5cm,阔叶类萌条不超过10cm),表面无修剪残留物。

5.9.9 开盘与施肥

树木开盘大小适当,边缘线圆滑整齐,盘面平整,深度控制在10-20cm。结合开盘对绿化进行施肥,施肥对象、种类、次数及用量按《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导则》进行。

5.9.10 防护措施

新植乔木和有倒伏危险的树木须设置支撑,对意外造成的植物倒伏、折损,须在当日内扶正、修剪或在两日内安排更换;对易受冻害树木,须在每年的11月底之前完成根际培土、覆草、包扎、修剪及裹干等措施,裹干在次年清明节前去除并及时销毁;为防止雪压损毁树枝或变形,降雪天气时应及时清除树木枝叶上的积雪。

5.9.11 绿地管理及保护

绿地、树池内无砖瓦石块、杂物、积水、杂草、杂树等,行道树树池、绿化带内表土应低于侧石3-5cm;绿地内、树木上无拉挂、晾晒、乱绑扎、刻画、牛皮癣、悬挂物、禁锢物等;绿地内、树池内无私栽植物等现象;对破坏绿化和毁绿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对已遭破坏的绿化,待城管执法大队现场取证后即行恢复;经审批同意在绿地内施工的项目,要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其在审批范围内施工,不得超范围破坏绿化;在日常养管中,不得擅自改变绿化设计意图。

5.9.12 专项工作

观景花坛草花,要求:

1)四季更换,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四季有花。

2)根据天气情况,保证水分供应,宜清晨浇水,浇水时应防止将泥土冲到茎叶上。

3)做好排水措施,防止雨季积水。

4)花坛保护设施应经常保持完好。

5)花坛内应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及时补种、换苗,做到无枯枝残花。

6)重大节日、活动,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更换花型,及时按要求完成专项任务和养护工作(如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任务)。

7)南、北广场由中标人设计(须报采购人并经同意)、施工节日摆花,每年更换一次,摆放时间不少于40天。

5.10 物业环境维护规范

5.10.1 公共区域保洁应总体达到“垃圾落地不超过两分钟”,室内绿植“叶不积尘”,广场“席地而坐”,卫生间“清洁无味”的要求,具体如下。

1)高铁南站南、北广场和东西线下出租换乘区、公交蓄车场、公交换乘区、网约车上车区以及商业用房等,要求各层卫生保洁到位,确保明亮、整洁、通透、门窗等立面、墙面、柱面光洁, 玻璃干净、明亮。

2)保洁人员应按照保洁标准进行保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保洁任务,每天实行24小时不间断保洁,实行3班制,每8小时一班,为保证无缝对接,各休息时间段有人加班,吃饭时间各地段有人轮岗。

3)地面(不含沥青地面)进行不间断清洁,随时保持地面干净,每1000㎡内不能出现烟头等杂物超过2个,所出现垃圾在2分钟内清理完毕。

4)楼梯、扶梯采取循环清洁,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每1000㎡内不能出现烟头等杂物超过2个,所出现垃圾在2分钟内清理完毕。

5)天花板每月彻底清理1次、墙壁、楼角每周清理2次。

6)玻璃幕墙清洁项目,每周清洁不少于1次,有特殊活动需要清洗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清洗。

7)垃圾日产日清,每次清理必须记录清楚。垃圾桶上用于吐痰的圆盘内应放置白色小石粒,并保持每天清洗更换。

8)保洁用具及日常保洁品存放在指定房间,不得摆放在开水房、大厅、洗手间工具间以外区域等公共场所。

9)保洁员不得随意移动开水器,不得在开水房内清洗保洁工具。

10)天花板、屋顶等高处清洁作业应安排避开客流高峰期,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1)协助做好站内禁烟工作,保持空气良好。

12)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按规定挂牌,规范用语及行为。

13)清洁不得使用劣质、腐蚀性清洁剂,按规定程序保洁不得粗糙作业、野蛮作业损毁楼内设备、设施。若因保洁原因造成设备、设施、地面、墙面、门窗、玻璃幕墙等的损坏,必须自行修复。

14)公共区域窗台无非法广告、无蜘蛛网、无印迹;高处无积尘、无杂物、无污迹。

15)楼道内灯具、扶手、消防设施(内外)等物品干净无灰尘、摆放整齐。

16)垃圾桶外壳干净、无污物,垃圾不多于总容量的2/3,无燃着的烟头。

17)玻璃门及低处玻璃明亮、无污迹、无积尘、无手印。

18)各安全消防通道内地面台阶、玻璃隔断、不锈钢栏杆无烟头、纸屑、灰尘、污迹、杂物、水渍等。

19)标识、标牌、灯箱、消防栓箱内外部干净、无灰尘、污迹、蜘蛛网等。保洁人员要定时擦拭,擦拭完毕后确保调至正确位置。

20)送风柱清洁明亮,无污迹、水印。

21)开水房、保洁休息室、工具房清洁干净,地面、台面无污迹、水渍、杂物等脏物; 开水房水池干净,无赃物。热水器外部无绣迹、灰尘、污迹。

22)所有垃圾桶必须套垃圾袋。

23)通风口表面卫生进行定期清洁,每周不少于一次。

24)所有地垫清洁干净,每天必须清洁三次,冲洗每周不少于一次。

5.10.2 电梯扶梯保洁

1)电梯门、车厢内四周不锈钢明亮、不油腻、镜面光洁、明亮。

2)电梯槽坑清洁门轨无污渍、无沙尘。

3)扶梯层无污迹、无灰尘、干净,玻璃表面光亮无水渍、污迹。

4)防火门及窗经常擦拭,无污迹、无手印。

5)电梯地面干净无污物。

5.10.3 卫生间保洁

1)卫生间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污迹、无纸屑、烟头等脏物。

2)卫生间内喷香系统正常使用、无异味;无蚊、蝇、蛆等有害物体出现.

3)小便池干净、明亮见本色,无尿垢、无烟头、无异味。

4)蹲、坐便器干净明亮见本色无异物。

5)水池干净明亮见本色无异物。

6)墙面、顶面、镜面洁净明亮无水迹、无手印,墙面顶部干净无蜘蛛网。

7)卫生间门、窗玻璃,隔板光洁明亮本色,无污迹、积尘,无乱贴广告、无乱涂乱画现象。

8)洗手台面清洁干净,无水垢、积水、灰尘、污迹等赃物;水龙头明亮干净,无水垢、水渍。

9)厕纸手纸箱、皂液盒明亮无污迹、无积尘。

10)垃圾篓摆放整齐、清洁干净,垃圾不能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

11)卫生间内洗手池台下柜、挂钩、自动感应、标牌等设备设施完好无损。物品摆放干净、整洁,无异味。

12)卫生间每天消毒、喷香设备保持24小时自动喷香,保持卫生间无异味。

5.10.4 玻璃幕墙、墙面保洁

1)玻璃幕墙内外明亮、无污迹、无积尘、表面光亮、无手印。

2)因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玻璃幕墙出现明显污迹,应及时清洁。

3)玻璃幕墙及墙面距地面2m以下发现污渍随时清洁。

4)玻璃幕墙及墙面距地面2m以上及每周保洁1次。

5.10.5 钢结构保洁

1)钢结构表面洁净、无污迹、无积尘

2)因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钢结构出现明显污迹,应及时清洁。

3)钢结构距地面2m以下随时清洁。

4)钢结构每月保洁1次。

5.10.6 绿植摆放

1)要求每季一换、四季常青、摆放合理。

2)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四季有花,叶色墨绿光亮,盆身洁净,盆内无烟头等垃圾杂物。

3)重大节日或庆典活动期间应按要求无条件增加绿植数量和品种。

5.11 物业工程维修规范

1)管辖范围内房屋建筑主体(不含沥青路面,含其他地面以及立面)、房建结构装饰工程、幕墙工程、防火门、电梯、标识系统、照明系统(不含设备管理用房照明)除质量问题外的修缮。

2)出租车蓄车场管理系统、巡更系统日常管理及维护。

3)南、北广场及东西线下卫生间给排水设备、排水沟(明沟、暗沟)疏通清淤;卫生间及设施管理维修。

4)强电间总断路器下桩头以下(不包含风机、水泵、空调机组、通信机房、消保中心、运营管理中心、运维用管理用房墙面插座及配电、控制箱柜等)设备日常巡查、管理、维修。

5)南、北广场电梯日常启闭、管理、维护、检测等。电梯应有专人持证操作,维修、保养,执行厂商规定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定,每年应按规定进行安检,安检不合格的严禁使用,超过安检期未安检的应停止使用,严禁带病运转。

6)对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运营商、网约车平台等单位在南站管辖范围内的协调、对接。

7)针对南站管辖设施范围内的设施大规模功能性损坏、极端自然灾害天气、恐暴活动的应急处置,重大节日、活动、接待(含讲解)、指令性任务保障。

5.12 物业保安服务管理规范

1)保安人员三班三运转,其中35人机动人员由采购人统一调配使用;保安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赤足身高1.70米以上、体态匀称、五官端正、双眼裸视1.0 以上、无纹身、无O型腿、无口吃,年龄50周岁(含50周岁)的不超过20%。中标人须保证保安员服装统一,着制式服装上岗,制式服装由采购人指定样式、面料等。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配置设施设备,包括:对讲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强光电筒、甩棍、防割手套、武装带、雨衣、头盔等。

保安员执行24小时工作制,中标人在每天运营开始前、运营期间和运营结束后都应安排保安对采购人指定的管辖区域进行保卫任务。

所有法定节假日、重大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均不能作为中断服务的理由。

中标人需要注意的是,保安员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上岗;部分时间段由于外部环境改善,客流量会出现较大变化。在上述情况或其他可能影响用人需求的情况发生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减少或增加相应的保安服务,并根据减少或增加的服务量按相应服务人数扣减或增加服务费用。

因保安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媒体曝光等事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物业管理范围内采取站岗执勤与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协助相关执法部门,维护高铁南站南、北广场和东西线下出租场站、公交蓄车场、公交场站、网约车上车区以及商业区等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确保无任何损害旅客利益和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行为。安全巡查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巡查内容包括: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商业区内巡查,防范和制止各类违反管理制度行为,并文明劝导。

3)熟练掌握公安、交警、运政、城管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协助各执法部门做好管辖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管理区域黄牛、乞讨、治安事件、违规停车、非法营运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阻止、教育、劝导,对不听劝导的,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队长,队长应组织人员进一步劝阻,在无效的情况下,上报到各相关职能部门,请求执法支撑,当值管理人员要一起配合解决,并记录整个事件的时间、内容、处置结果等情况,每周汇总交至采购人。(应急局对讲机24小时应答)

4)负责做好站区内的秩序管理。遇到旅客纠纷,当班管理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遇调解不成功的立即上报;及时制止和劝导旅客吵架、打架、吸烟、躺卧、乱扔垃圾、翻越栏杆等不文明行为,负责广场正常的公共秩序;协助有困难的旅客,确保广场客流顺畅,掌握本站客流情况,引导旅客有秩序地进出站;夜间及外围道路应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文明劝导员,保障站区秩序及夜间旅客指引;遇客流大时应及时引导、疏散旅客尽快离站;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负责保护采购人指定范围内旅客的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现场秩序、道路秩序,参加采购人组织并要求中标人参加的会议、演练、抢险救灾等行动,听从采购人及其指定人员的指挥,服从命令、执行任务、接受考核,确保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

5.13 综合旅客服务规范

5.13.1 问询服务规范

1)提供全天候问询服务,服务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旅客时应:站立、面带微笑、迎接问好;态度要和善,用语要礼貌。

3)熟悉合肥南站周边基本导引信息,提供准确、周到的问询服务。

5.13.2 热线接听管理规范

1)提供24小时热线接听记录服务,要求接听人员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并使用文明用语。

2)负责收集各类媒体关于合肥高铁南站的报道,每日上报管理部门。

3)负责网络舆情、市政热线、数字城管等投诉热线记录、回复及反馈。

五、考核办法与费用支付

5.1 考核总则及指导思想

为适应合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合肥南站窗口区域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设施的使用功能,规范市政、环卫、绿化、物业管养的管理行为,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养护经费,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南站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5.2 考核办法的制定及使用

南站综管办是南站地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高铁南站管护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5.3 考核主体及考核对象

检查考核的主体为南站管护中心,考核对象为设施类中标人,考核时由管护中心工作人员与中标人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及台账等考核测评,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坚持奖惩并举原则。

5.4 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是指高铁南站管护中心对设施类中标人的工作绩效、市政管养、环卫保洁、绿化管养、物业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测评。总分为1000分,其中:工作绩效100分、市政管养300分、环卫保洁200分、绿化管养100分、物业管理300分。

1)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中标人落实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文明服务、档案资料管理、安全管理、文明作业、环境保护、质量控制、应急保障的情况。

2)市政管养考核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路灯、隧道、泵站的养护情况。

3)环卫保洁考核内容包括道路、绿化带保洁、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管理情况。

4)绿化管养考核内容包括乔木及花灌木、绿篱、种植块及整形灌木、草坪、草花、绿雕的养护质量与病虫害防治、浇水和喷淋、整形修剪、开盘与施肥、防护措施、绿地管理及保护、其他专项等工作的实施情况。

5)物业管理考核内容包括环境维护、工程维修、保安管理、热线接听、综合旅客服务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6)总分=工作绩效得分+市政管养得分+环卫保洁得分+绿化管养得分+物业管理得分。

5.5 加分因素

1)受省市媒体专题表扬的,每次加10分,累计最高加40分(中标人需提供相关材料)。

2)中标人积极参与各类竞赛、评比活动。参与各类竞赛、评比活动获奖的,视省、市、区不同层次在年度总评分中进行加分,分值分别为30、20、10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加分,累计最高加60分。

3)管养设施在合肥市市政、环卫、绿化单项季度、年度抽查考核中表现突出(无扣分),季度单项每次每项加20分,年度单项每项加50分。

4)中标人自筹资金完成设施技术改造或工艺创新,效果良好的加30分;遇突发

5)事件或重大险情抢救及时,降低损失的,依情况酌情加10-30分。累计最高加60分。

5.6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1)日常巡查:管护中心日常巡查设施状况或养护现场情况,日常巡查频次每日不少于一次,以分论值,扣款200元/分累计,扣分占当季考核总分的5%。

2)专项检查:根据全市、区及站区重大活动等需要安排的特殊检查,扣分计入当季考核,扣分占当季考核总分的20%。

3)月度考核:不定期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及设施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扣分计入当季考核,扣分占当季考核总分的30%。

4)季度考核:每季度一次综合性考核,按照考核标准要求,由考核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所得分数,占当季考核总分的45%。

5)年度考核:每年第四季度同时进行年度考核,以四个季度的考核平均分为当年年度考核得分。

5.7 考核依据

1)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

3)投标响应条款。

4)管养合同。

5)各专业考核评分标准(详见电子版附件)。

6)上级文件要求。

5.8 考核评定奖惩及费用支付

1)考核得分总分在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分(含)至900分为合格,80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2)提取中标价的5%,作为年度考核奖励资金,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900分及以上,且四个季度中至少有2个季度获得优秀;如有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全额拨付年度考核奖励资金;年度考核分数评定为合格的(800分(含)-900分(不含)),支付年度考核经费的50%;年度考核分数评定为不合格的(800分(不含)以下),将全额扣除年度考核奖励资金。

3)管养费用按月度支付,季度考核等级与管养经费的支付挂钩,季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的,扣除日常巡查扣款外全额支付;季度考核被评定为合格的,管养经费实际支付额按照1000分每扣减1分,扣除当季管养经费的1000元,以此累加,(扣除年度考核资金后);

4)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管养经费实际支付额按照1000分每扣减1分,扣除当季管养经费的5000元,以此累加。

5)在市级数字城管考评中发生有责扣分的,每分扣除养护费用1000元;在区级数字城管考评中发生有责扣分的,每分扣除养护费用500元。

6)采购人对年度关键工作项目指标进行重点检查考核,并执行强制性指标,发生以下情形时每项扣50分,计入当季考核扣分中:

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

因工作不力影响市、区、站文明创建成绩的;

因抢险救灾工作不力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

综管办部署的重点工作及指令性任务未完成的;

因管养责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被媒体曝光或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擅自将所养护的设施出租、抵押、担保或利用其从事其他经营性行为的。

发生上述2种及以上情况,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7)中标人年度内连续2次季度考核不合格,除按考核成绩扣减相应管养经费外,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8)其他奖惩

未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上报各类养管报表、计划、总结等台账材料的,按500元/份累计扣除;未交的,按1000元/份累计扣除。

中标人未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及有关活动的,按500元/次累计扣除,迟到的按100元/次累计扣除。

管辖范围内发生未报备的设施增减施工、外来施工及人员、设备、车辆异常等情况未及时上报,每次给予1000元至5000元违约金。

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在重大活动、检查和突击性、指令性任务、专项工作中违反上级主管单位指令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10000元至10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在当季管养服务费中扣除,对于上述问题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遇到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以及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保障,中标人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部署增派确需人力、设备投入任务,产生的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不服从采购人安排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视情节给予200000元至500000元违约金。

5.9 附则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本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由采购人按实际管养需求制定。

六、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设施量清单仅作为参考依据,投标人需自行实地考察招标范围内设施量。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管养范围的增加或减少以及新增加的管养内容,以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按设施量报价清单中同类型的综合单价×数量来核算,后期养护中不在报价清单中的设施按照发生当月合肥市市场价格信息计算,没有定额或市场信息价的以市场询价计算,并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

2)合同履行期间,交付使用的设施,从正式签订交付协议起纳入设施量范围。

3)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设施缺损或因规划建设需要而需移植、拆除、改造的,其发生的费用以双方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按照最新版定额×(中标总价/预算)×工程量计算,材料按照发生当月合肥市市场价格信息计算,没有定额或市场信息价的以市场询价计算。

4)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中标人养管不力(如偷盗等人为破坏行为)引起设施、设备等发生缺损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齐或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特殊情况(如不可力抗因素导致)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解决。

5)中标人须为全体作业服务员工购买社保(五险)和人身意外等其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合同期内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任何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其他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分包。投标人不得借用他人资质或名义参与投标,一经发现且查实,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7)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投标时提供的业绩合同、各类人员证书、设备购置发票与行驶证等相关投标资料原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备查,如与投标时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且查实,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8)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中标人按照招标文要求将设备及人员足额配备,并进场作业,同时将设备及人员名单报采购人备案。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上述要求及投标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且查实,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9)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应将所养护的各类设施完整地移交给采购人,如有损失,按设施相应价格在养护经费中扣减。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投标总价和分项报价相结合,总价即完成本次招标全部管养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应包含管理、人工、管养所需的材料、设备维修维护及更换、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管理、不可预见费、税金等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在分项报价中体现,中标人必须及时、高质量的完成所有设施类管护的服务。

2.分项报价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分项报价表,如不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无效。其中:市政最高限价为1702.43万元/年、环卫最高限价为1075.03万元/年、绿化最高限价为971.36万元/年、物业最高限价为5437.45万元/年、项目管理最高限价为65.4万元/年、应急保障最高限价为310.12万元/年。各类分项报价不得超过上述分类最高限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3、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采购交通问题及中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合同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中标人须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采购人不予调整。

4、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下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下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总价应不低于下述政策性费用合价,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不得低于35894164.93元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不得低于34764063.78元,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单位:元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纳项目

人数

费用

计数时间

小计

A1

最低人员工资(环卫)

72

2552

12月

2204928.00

A2

最低人员工资

736

2320

12月

20490240.00

B

社会保险

808

1004.46

12月

9739244.16

C

法定节假日工资

72

312.55

11月

247539.60

早餐

72

6

365天

157680.00

D

工会教育经费=(A1+A2)*3.5%=(A1+A2)*0.035

794330.88

E

小计(A1+A2+B+C+D)

33633962.64

F

一般纳税人税金=(A1+A2+B+C+D)*6.72%=(A1+A2+B+C+D)*0.0672

2260202.29

总计(E+F)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5894164.93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纳项目

人数

费用

计数时间

小计

A1

最低人员工资(环卫)

72

2552

12月

2204928.00

A2

最低人员工资

736

2320

12月

20490240.00

B

社会保险

808

1004.46

12月

9739244.16

C

法定节假日工资

72

312.55

11月

247539.60

早餐

72

6

365天

157680.00

D

工会教育经费=(A1+A2)*3.5%=(A1+A2)*0.035

794330.88

E

小计(A1+A2+B+C+D)

33633962.64

F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1+A2+B+C+D)*3.36%=(A1+A2+B+C+D)*0.0336

1130101.14

总计(E+F)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4764063.78

注: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320元/人/月),社会保险个人缴纳费用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皖政办秘[2021]102号】,目前工资为:合肥市最低工资2320元/月×110%=2552元/月)。其他人员工资不低于2320元/月。

2)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431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

3)法定节假日(全年共13个)需向环卫保洁人员支付3倍工资。基本工资÷21.75个工作日×3倍×13个节假日×环卫保洁人员人数。

4)环卫保洁人员早餐:根据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开通会员可解锁*颁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卫工人早餐工程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区在道路清扫保洁新招标项目中,要求服务企业在中标后落实环卫工人免费早餐工程,免费早餐应不低于6元/人•天”。

5)一般纳税人税金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

6)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管理费用。服务期内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采购人不再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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