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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货运站及航空食品厂等工程暂估价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
装澄清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TJGJCS2026-059)
一、内容: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货运站及航空食品厂等工程暂估价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投标人
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6 年 04 月 05 日 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
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
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本项目技术规格书中共 7 项星号条款,如下: 1.★品牌要求:投标货物为日立、蒂升、通
力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2.★乘客电梯平层准确度不高于+2.5mm,平层保持精度不低于-
2.5mm;电梯运行噪声≤50dB(A);开、关门噪声≤51dB(A)。(需分别提供所投有机房乘客电梯
及无机房乘客电梯整机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乘客电
梯曳引机制动器静载试验额定载荷加载至不低于 210%并保持 1 小时,其制动器仍能保持良
好的静态控制性能并符合:各部件完好、曳引轮不转动、轿厢未发生明显位移、钢丝绳无打
滑现象。(需提供相关的具有 CMA 或 CNAS 等权威认证标记的委托试验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4.★乘客电梯电梯层(厅)门材质(不锈钢板及喷涂试板)均具备较高的抗腐蚀性,能够通过不
低于 500 小时的中性盐雾试验;(需提供不锈钢板及喷涂试板的中性盐雾试验检测报告作为
证明文件)。 5.★ 乘客乘客电梯厅门系统可承受较强的冲击力(软摆锤冲击能量不低于 450
焦耳);(需提供厅门冲击测试验证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6.★乘客电梯曳引机主要部件
(机座含主轴、曳引轮、制动轮、前支撑)受力安全系数测试载荷最大达到 450kN 时,曳引机
主要部件仍可承受不低于 10 倍的安全系数不被破坏。(提供电梯曳引机制造商委托第三方检
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7.★电梯底坑检修箱具有较高防水防尘等级(不低
于 IP65)。(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 CNAS 或 CMA 等权威认证标记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
文件。)
问:1、本项目技术规格书星号条款明确投标货物品牌需为日立、蒂升、通力等同档次及以
上品牌,但经核实,日立电梯无法同时满足其余 6 项星号条款的技术与检测要求,条款设置
存在明显自相矛盾。该条款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
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同时,经市场调研核实,能够同时满
足本项目全部 7 项星号条款的主流电梯品牌(日立、蒂升、通力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不足 3
家,不满足公开招标应具备的充分竞争条件。
回复:技术规格书中“★品牌要求:投标货物为日立、蒂升、通力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所列的品牌用于描述电梯参数和技术标准,并非指定电梯品牌。经市场调研核实,存在 3 家
或以上电梯品牌满足全部星号条款,具备充分竞争条件。按招标文件执行。
2、
GB/T
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 1 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第
5.12.
1.
1.
4 条规定:平层准确度误差值应为±10mm,平层保持精度不应超过±20mm;若超出此
范围,则应校正至±10mm*范围内。本项目星号条款要求远高于国标要求,有限制、排斥潜
在投标人的嫌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建议修改为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合理指标。
回复:经市场调研核实,存在 3 家或以上电梯品牌满足星号条款要求,具备充分竞争条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3、GB/T 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第 4.3.6 条规定:乘客电梯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
于 65dB(A)额定速度≤2.5m/s 时,轿厢内运行噪声≤55dB (A),本项目星号条款要求远高于
国标要求,有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建议修改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合理指标。
回复:经市场调研核实,存在 3 家或以上电梯品牌满足星号条款要求,具备充分竞争条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4、对曳引机主要部件设定 450kN 测试载荷+不低于 10 倍安全系数的要求,无项目实际使用
必要性,远超国家电梯标准及行业常规技术水平,属于以不合理苛刻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
标人。 综上所述,本项目多项带星号条款均显著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要求,无合理必要性,
已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恳请
招标人予以修改调整,确保招标活动能充分竞争。
回复:经市场调研核实,存在 3 家或以上电梯品牌满足星号条款要求,具备充分竞争条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
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 158 号中建大厦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 128 号长沙国际研创中心 A6 栋
联 系 人: 易子杰、刘冰、刘展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8437
电子邮件: 4188764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