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锰三角”花垣县民乐镇片区电解金属锰企业腾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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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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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三角”花垣县民乐镇片区电解金属锰企业腾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澄清答

疑公告

(招标编号:HNXX-202511GY-005601)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花垣国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锰三角”花垣县

民乐镇片区电解金属锰企业腾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现针对投标人提交的

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 1:招标文件第 5 页“工期要求:730 天”

,招标文件第 144 页“1.1.4.3 工期:365 日

历天”

,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 1:以“工期要求:730 天”为准;

问题 2:本项目中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要求是招标文件第 17 页“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是

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下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目前污染地块达到修复目

标,竣工验收合格的主要官方凭证是在生态环境部门官网公示的移出污染地块名录的信息,

可通过相关网址及查询截图来证明,其法律效力完全等同于原先的备案证明,且更能体现验

收的合规性。因此建议将本项目中业绩的竣工验收文件资料要求调整为“竣工验收备案表(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下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或者环保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移出污染地块名录查询截图及

网址”

回复 2:按招标文件执行,此描述的相关条款为生态环境标准范本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问题 3、4:问题 3:招标文件附件里只有初步设计图纸,无其他技术资料,请提供 5 个地块

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调查报告和风评报告(原花垣县锰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原花垣县

华东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原花垣县汇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电解锰厂地块、原花垣县中发

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原花垣县衡民锰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块)

。问题 4:根据现有招标资

料,污染土壤清挖范围未明确,请提供前期场调、风评等前期资料,明确清挖范围。

回复 3、4:已上传到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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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5、项目涉及大量建构筑物拆除工作,请提供“锰三角”花垣县民乐镇片区电解金属锰

企业腾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书。

回复 5:已上传到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 6:《招标文件》第 239~242 页技术标投标文件提纲“一、承包人建议书;二、承包人

实施方案”中的目录框架均与第 72~75 页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不一致,且文件模块导入处没有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是否以评分标准为

准?

回复 6:是,按照文件模块有的编制即可。

问题 7: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说明》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处置工程量存在部分不一

致的地方,请问是否以《初步设计说明》为准。例如《初步设计说明》页码第 69 页“本项

目底泥和废渣共计处置量为 2552.27m3”

,而《可行性研究报告》页码第 104 页“底泥和废

渣共计处置量为 2491.96m3”

回复 7:以《初步设计说明》为准。

问题 8: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说明》中工程量数据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如①表 3.5-18

中 5 个地块遗留废水之和为 8612.8m3,与文本和表格中合计 8432.8m3 不一致;②表 1.5-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的建筑垃圾处置方量之和为 51872.58m3,与文本中建筑垃圾治理工

程量 42406.78m3 不符等等。请问是否以页码第 90 页表 5.9-1《初步设计图纸》中的主要工

程量清单表为准。若投标人存在设计优化的部分,相关临设或药剂等工程量是否可以更改。

回复 8:遗留废水以 8612.8m3 为准;建筑垃圾处置方量以 51872.58m3 为准;若投标人存在

设计优化的部分,相关临设或药剂等工程量可以修改。

问题 9:稳定化土壤转运回填至周边的堆存区,投标人工作分界是否仅转运至堆存区即可。

回复 9:是,投标人工作分界仅转运至堆存区即可。

问题 10:本项目招标评分项包含奖项和专利,若本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相关

的水处理或固废领域专利及奖项,是否认可?

回复 10:认可。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

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

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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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花垣国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政务中心 26 楼

联 系 人:吴国东、吴林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60270647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总部经济服务

联 系 人: 张宇俊(项目负责人)

、林月、邓智潍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32681544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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