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洞庭湖流域汨罗江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详见正文公告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3)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江县利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平江县新城区校园路6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4680509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慧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五里牌路193号3楼301
联 系 人: 杨英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8044135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洞庭湖流域汨罗江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慧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江县利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洞
庭湖流域汨罗江源头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
本项目进行答疑回复:
问题一:项目为评定分离中的票决法项目,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评定分离
细则如何确定中标人,为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请提供详细的评定分离
细则。
回复:招标文件中附件2-
3:评定分离工作方案中已详细介绍细则,请自行查阅。
问题二:1、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河道整治堤防等级不低
于5级且投资额不少于3588.41万元的堤防工程的业绩与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
排水工程管道直径不少于300毫米的业绩两个条件是否需要同时满足,还是只
满足其一即可?2、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
合同额不少于3588.41万元的业绩与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
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3米的业绩两个条件是否需要同时满足,还是只满足
其一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问题三: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
回复:可以同时兼任。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
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利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平江县新城区校园路6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电子邮件:146805093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慧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五里牌路193号3楼301
项目负责人:杨英
项目组其他成员:鲁渊洁、何腾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84413562@qq.com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江县城关镇月形岭39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