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迎宾路至南(北)正街周边污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招标答疑、澄清文件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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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2
发布于
湖南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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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迎宾路至南(北)正街周边污水管网综

合整治工程招标答疑、澄清文件通知(一)

(招标编号:TPPCG(2025)047)

、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迎宾路至南(北)正街周边污水管网综合整治 工程招标答疑、澄清文件通知内容发布如下:

一、招标答疑澄清文件部分

1、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业绩的描述"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6 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加分业绩描述:"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及中水管道直 径不少于 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和"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 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9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为系统牵引指标自动生成。根据本项目的实 际情况和需求,现将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业绩的描述修改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污水 管道直径不小于 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加分业绩的描述修改为:"近3年内, 完成过一个污水管道直径不小于 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和"近3年内,完成过一 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道直径不小于0.9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 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均无法 体现出类似业绩所要求的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的,投标人还须提供由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 相关证明材料,该材料应能够证明其业绩指标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 性形式要件复核,如发现其附件证明材料不能支撑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数据内容,评标委员 会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3、单独的雨水管道或排水管道不满足本项目的业绩要求,如果排水管道中含有污水管道施 工内容,且业绩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应对该业绩给予认定。

二、投标人疑问解答部分

问 1、该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部分未涉及中水管道的施工内容,而本项目业绩指标需要 污水及中水管道,请问是否合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只有污水管道的话是否也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

答:已在本通知第一部分内容中做出修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只有污水管道的,且符合招标 文件业绩指标要求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2、雨水管是否属于污水及中水管道?

答:不属于。

问 3、第一加分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6 米的市政公用工程。请问当中的中水管道是否就是指雨水管道?业绩满足1污水管道直径不 少于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2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6米的市政公用工程其中任意一个要求 即可?

答:中水管道不是指雨水管道;业绩要求详见本通知第一部分第1点。

问 4、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均未体现管径大小,是否能提供盖甲方公 章的证明文件或者经图审机构盖章的图纸等相关资料?

答:已在本通知第一部分第2点中明确。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 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永定区 · 南庄坪

联 系 人:谢章宪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80442111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古庸路 572号金领国际大厦8楼802室(本项目联系地址) 地

联系人: 刘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44201556@qq.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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