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暂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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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湖南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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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暂停公告 (招标编号:HNZJJ-202603ZJ-00520101)

人民法院的慈利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 〔2024〕419 号)第四条第(三)款:"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作 出实质性答复,异议事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招标人不能在三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适当 延期,但不超过七日,且应告知异议人并说明理由。作出实质性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 和《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

离"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公管规〔2025〕561 号)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 作完成后 3 目内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 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人的考察、质询比较优势,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 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 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经初步核查,该异议事项复杂,涉及面广,在三日内不能做出实 质性答复,现根据上述规定,暂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待异议事项经处理后,再行恢复本项 目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及时关注。

张家界博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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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利县人民法院

址:慈利县零阳镇笔架路 77 号 期

联 系 人: 吴珍宝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5408920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博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向化峰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491154259@qq.com

慈利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暂停

公 告

各投标人:

慈利县人民法院的慈利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EPC) 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根据《关于印发〈湖 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24〕 419 号)第四条第(三)款:"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 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作出实质性答复,异议事 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招标人不能在三日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适当延期,但不超过七日,且应告知异议人并说明理由。作出实 质性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和《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湘发改公管规(2025) 561 号)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 3 日内发布中 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定标 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人的考察、质询 比较优势,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 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经初步核查,该异议事项情况复杂,涉 及面广,在三日内不能做出实质性答复,现根据上述规定,暂停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待异议事项经处理后,再行恢复本项目招投

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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