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延长线工程(K10-K19)自控设计项目澄清及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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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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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 5 号线延长线工程(K10-K19)自控设计项目澄清及答疑文件 (招标编号: JZZB-202521)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 166号

联 系 人: 袁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银杉路 31 号绿地时代广场 5 栋 910

联 系 人: 危珊(项目负责人)、蒋小柳、杨波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长沙市轨道交通 5号线延长线工程(K10-K19)自控 设计项目澄清及答疑文件

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延长线工程(K10-K19)自控设计项目投标 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 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和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 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 招投标过程中,若被认定具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 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 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承诺内容与实 际情况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 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 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以下方式进 行处罚: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予以 查处。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业绩、获奖等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 责,如发生异议投诉等,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调查并提 供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或后续异议投诉阶段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 未提供或不配合提供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2)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的;(3)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4)提供的证明材料内 容不完整且对投标人有利的;(5)提供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且对投标 人有利的;(6)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业绩或获奖等内容真实性; (7)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投标人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则须自愿 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做出的对其不利的结论(包括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弄虚作假等),并须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 利于其自身的后果。

2. 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 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递交,开标等相关规定, 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 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 脑和网络。

二、主动澄清

1. 补充项目概况信息:本工程包含7站7区间。

2.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 若被认定具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 …… 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采取以下一种或两种方式进行处罚;(一)给予没收其部分或 全部投标保证金;(二)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招标人项 目投标。"修改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被认定具有弄 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同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以

下方式进行处罚:给予没收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报告行政主管 部门予以查处。"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一并修改。

三、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一) 商务部分

问题1:入围业绩满足计分业绩要求的情况下,该业绩是否可以同时 作为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

问题2:同一个业绩在满足招标文件对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条件的情 况下,是否既可以作为入围业绩又可以作为计分业绩?

问题3:既满足计分业绩又满足入围业绩要求的业绩,是否可以既作 为计分业绩又作为入围业绩?

问题1-3答:可以。

问题4:招标文件第12页10.1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第3、4条入围业绩 和计分业绩的考核要求中,高铁或铁路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 设计批复均不能体现区间数量,如果车站数量大于等于4站是否可以认 为满足业绩要求 ?

问题5:当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不能体现或者体 现不完整相关指标时,可否使用业主业绩证明材料作为替代或补充?

问题6:招标文件第12页10.1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第3、4条入围业 绩和计分业绩的考核要求中考核依据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

审查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请问:

1)施工图审查文件具体指的是什么,是否可以理解为综合监控系统、 自动售检票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门禁系统 设计中的施工图审查强审意见单和对应的施工图图纸文件?2)当中标 通知书、合同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不能反应或者 反应不完整相关指标时,可否使用业主业绩证明材料作为替代或补充?

问题 4-6 答:1)施工图审查文件指的是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出 具的审查合格文件。 2)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 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中确实无法体现或体现不完整相关指标 时,可以补充提供《业主证明》予以证明,《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 容至少包括业绩项目名称、投标人在该业绩中完成的工作内容、合同规 模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视为 无效业绩。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 批复文件(或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业主证明》的顺序认 定。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是指如无 法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可提供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生异 议投诉等,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 件。在投标文件或后续异议投诉阶段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自愿 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做出的对其不利的结论,并承 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于其自身的后果。

1) 未提供或不配合提供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的有效证明 材料:

2)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

4)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5)提供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6)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业绩或获奖等内容真实性;

7)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

问题7:投标人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目依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本投标人承担主要设计工作内容, 是否可认定为入围业绩、打分业绩?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自身完成的 设计工作内容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业绩年限、类型、合同规模等相关要 求,否则视该业绩为无效业绩。同时,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 应的业绩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和业主方出具的投标人在联 合体中自身完成了上述业绩的证明资料(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业绩 项目名称、投标人在该联合体业绩中自身完成的工作内容、合同规模等, 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视为无效业 绩)。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初步设计批复 文件(或至少一份以上施工图审查文件)、《业主证明》的顺序认定。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发生异 议投诉等,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 件。在投标文件或后续异议投诉阶段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自愿 接受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做出的对其不利的结论,并承 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于其自身的后果。

(1) 未提供或不配合提供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的有效证 明材料:

(2)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

(4)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目对投标人有利的;

(5)提供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且对投标人有利的;

(6)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有效证明业绩或获奖等内容真实性;

(7)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

问题8:招标文件第12页10.1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第3条入围业绩和 计分业绩的要求中,合同范围包含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环 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门禁系统中的任意三项专业工 程设计内容的改造项目能否作为设计业绩?

答:不能。

(二) 技术部分

问题1:P38页"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中明确了项目人员职称专 业要求,但因由于各省、市、单位职称评审时专业称呼不一,项目组织

机构人员职称专业信息为相近专业是否即可满足招标文件的职称专业 信息要求。(如:"通信"或"信息"或"信息、自动化控制"或"信号" 可满足招标文件中"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的要求。》

答:专业要求可以为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 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 6号)"中的下设分支专业或相近专业。

问题2: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延长线工程(K10-K19)自控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正文的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第二节技术部分文件 格式中的技术部分第五段"第4、经济学分析"是不是指的本项目经济 性分析内容?

答:具体请按照本项评审标准"工程投资估算是否经济合理"理解 执行。

问题3:在"三、招标范围"中要求设计范围为:"各车站(含站内 物业开发区预留接入条件)",需明确预留要求,是物业开发需要接入 车站对其进行系统容量预留,还是物业单独设置各系统仅预留接口?并 明确哪些专业进行物业预留。

答:请投标人以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为准。

问题4:请明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是否含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消 防电源电控系统设计?

答:该标段具体与各专业设计接口界面以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 要求》为准。

问题5:文件中门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通信专业接口,是否指门

禁与安防集成平台接口、FAS与PA接口,不包含TS系统。

答:该标段具体与各专业设计接口界面以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 要求》为准。

问题6:请提供本工程具体换车站站名、换乘方式、换乘线路等基本 信息。

答: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结合项目相关 公示资料及现场条件开展相关工作。

问题7:本工程工程概况、招标范围不含停车场,但是在接口章节含 "停车场标段",请核实。

答:本标段范围不含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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