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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米厂巷51号
联 系 人:云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294602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 栋102室)
联系人: 肖啸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09785181@qq.com
各潜在投标人:
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汉发改审批【2025】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来源)。原公告信息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 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汉寿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现将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更正 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 .....
原 : 不允许分包现更改 :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允许 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不允许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或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中所有与本澄清更正相关的内容,均以本澄清更正的内容为准, 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为准,不作修改,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公告内容有不一 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 汉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汉寿县龙阳镇米厂巷51号 联系人:云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294602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栋102 室)
项目负责人:肖啸(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钟昊 熊浩钧(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09785181@qq.com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