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宁远县柳塘加油站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Hnyc-yz-2026-0612)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宁远县富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远县柳塘加油站
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价格不
予进行调整。如投标方在投标答疑期间内提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存在缺漏,并提供相
关依据的,结算时在暂列金范围内调整,如未提出的,视为默认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施
工图纸的完整性及一致性,后续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变更(增加)在结算时不予调整。结算
价格不允许超过合同价格。材料价格按投标时同期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 《永州建
设造价》计取;人工费指数按投标期间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通知调整 。工程最
终结算造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2.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在合同签订完成且在施工
单位正式进场施工达到预付款条件后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中建安工程费的 10%作
为预付款。 3.进度款支付及比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每月完成实际形象进度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三期进度款中分别按 3:3:4 的比例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工程竣工
验收后按实-100 际形象进度付至 80%(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80%),工程最终造价以业主评
审结果为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在收到到竣工结算报告(或结算评审报告)后可付
至结算金额的 97%,余款 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后进行结算。本项目不予材料调差,项目竣工结算价=合同金额一暂列金 额±工程变更
金额。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有权在合同总价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建设内容。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工程变更项目,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无适用或无类似子项目的单价可供
参考时,工程变更金额=结算评审价×0.9×投标报价优惠率。投标报价 优惠率=(投标报价
-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暂列金额)。结算评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
准》
(GB/T 50500— 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
(GB/T 50854
2024)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
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2025〕150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2025《
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安装
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
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
《 湖南省城市雕
塑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附录》
,湘建价[2022]146 号文计价依据
动态调整汇编 2022 年度第 1 期,湘建价建〔2025〕18 号关于发布 2025 年湖南省建设工程
人工费指数的通知,宁财联发[2017]1 号文以及其他宁远县相关规定。工程变更结算材料价
格:①投标价中已有的材料价按投标 价中的材料价;②投标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按招标文件
编制同时期的《永州市建设造价》发 布的材料预算价计算,③永州建设造价中没有的材料
可参考湖南省其他市州建设主管部门 发布的最低预算价,④预算价未注明的关键材料价格、
经批准需要变更的主材和影响造价 较大项目的价格,应经甲方、乙方和监管部门(若有)共
同考察不少于 3 家同档次厂家的市场价后综合考虑,并报业主审定后确定。投标人应该按照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和内容。实际结算价不得超
过合同价格 ,结算超出合同价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价以业主委托的第三方
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2、现修改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
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本项目签订合同
后价格不予进行调整。如投标方在投标答疑期间内提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存在缺漏,
并提供相关依据的,结算时在暂列金范围内调整,如未提出的,视为默认招标文件中工程量
清 单及施工图纸的完整性及一致性,后续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变更(增加)在结算时不予
调整。结算价格不允许超过合同价格。材料价格按投标时同期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
《永州建设造价》计取;人工费指数按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 2026 年湖南
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6〕20 号。工程最终结算造价经相关部门审核
后确定。 2.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在合同签订完成且在施工单位正式进场施工达到预付
款条件后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中建安工程费的 10%作为预付款。 3.进度款支付
及比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按每月完成实际形象进度工程量的 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前三期
进度款中分别按 3:3:4 的比例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100 际形象进
度付至 80%(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80%),工程最终造价以业主评审结果为准,完成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并在收到到竣工结算报告(或结算评审报告)后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余款
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本项目
不予材料调差,项目竣工结算价=合同金额一暂列金额±工程变更金额。施工过程中建设单
位有权在合同总价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程建 设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工
程变更项目,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无适用或无类似子项目的单价可供参考时,工程变更金额=
结算评审价×0.9×投标报价优惠率。
投标报价 优惠率=(投标报价-暂列金额)÷(最高投标
限价 暂列金额)。结算评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GB/T 50500— 2024)
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
(GB/T 50854 2024)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 量计算标准的通知(湘建科函
〔2025〕150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2025《 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的通知、
《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
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
《 湖南省城市雕塑工程消耗量标准》
《湖南省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附录》
,湘建价[2022]146 号文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 2022 年度第 1
期,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 2026 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
价建〔2026〕20 号,宁财联发[2017]1 号文以及其他宁远县相关规定。工程变更结算材料价
格:①投标价中已有的材料价按投标 价中的材料价;②投标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按招标文件
编制同时期的《永州市建设造价》发 布的材料预算价计算,③永州建设造价中没有的材料
可参考湖南省其他市州建设主管部门 发布的最低预算价,④预算价未注明的关键材料价格、
经批准需要变更的主材和影响造价 较大项目的价格,应经甲方、乙方和监管部门(若有)共
同考察不少于 3 家同档次厂家的市场价后综合考虑,并报业主审定后确定。投标人应该按照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范围和内容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和内容。实际结算价不得超
过合同价格 ,结算超出合同价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价以业主委托的第三方
机构评审结论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原发布招标文件有关
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投标人关
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招 标 人:宁远县富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陵街道莲花社区文化路(县人武部隔壁)五楼
联 系 人:杨子房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子邮件:2035455120@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祝融路 8 号沐林美郡 28 号公馆 8-9 楼
项目负责人:周芳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明星、刘小艳(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89788114@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远县九疑北路 1 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富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陵街道莲花社区文化路(县人武部隔壁)五楼
联 系 人:杨子房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20354551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长湖路 35 号二楼
联 系 人: 周芳佳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3785461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